根据《四川省非学科类校外培训机构管理办法》第八章第四十六条(一)“举办者依据机构章程规定自行要求终止,并经审批机关批准的”规定,因德阳市旌阳区爱尚斯玛特艺术培训学校有限公司主动申请注销办学许可证,区文旅局按照规定拟注销爱尚斯玛特艺术培训学校的办学许可证,现将有关事宜公示如下:
公示日期为2025年6月9日至6月11日(3个工作日)。在公示期内,社会公众如对德阳市旌阳区爱尚斯玛特艺术培训学校有限公司注销事项有意见或建议,可通过来信、来电、来访等形式向旌阳区文旅局反映,逾期不予受理。反映情况应实事求是、客观公正。以组织名义反映问题的应加盖公章,以个人名义反映问题的应署真实姓名,并提供联系电话。我们将对所反映的情况和问题进行调查核实,并视情况以适当方式进行反馈。公示期满如无异议,将提请教育行政管理部门注销办学许可证。注销后的校外培训机构,不再具有办学资质,其办学许可证和印章同时作废,不得再以原注册机构名义从事任何办学活动,如有违反,将依法查处。
通讯地址:德阳市旌阳区庐山北路588号611室
联系电话:(0838)5928103
德阳市旌阳区文化广播电视和旅游局
2025年6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