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本次招聘公告,经过资格审查、面试、体检、考察等程序,张涵曦等2人(名单附后)体检、综合考察合格,拟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现予以公示。
从2026年3月2日至3月6日,对拟聘用人员进行为期5个工作日的聘前公示。公示期间接受反映,举报者以真实姓名实事求是地向旌阳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事业单位人事管理股反映问题,并提供必要的证据线索。经确定不得聘用的,取消其聘用资格。
举报电话:(0838)2556283。
公示期结束后,由招聘单位按要求提供相应资料交德阳市旌阳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办理聘用手续。
体检、综合考察合格拟聘用人员名单(三)
序号 | 岗位 | 主管部门 | 招聘单位 | 姓名 |
1 | 57225007 | 德阳市旌阳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 德阳市旌阳区劳动人事争议调解仲裁院 | 张涵曦 |
2 | 57225017 | 德阳市旌阳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 德阳市旌阳区药品医疗器械不良反应监测中心 | 张应驰 |
德阳市旌阳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6年3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