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查,我局对2个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决定。现将作出的审批决定情况予以公告,公告期为2025年9月12日-2025年9月26日(10个工作日)。
一、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
序号 | 建设单位 | 项目名称 | 建设地点 | 环评形式 | 审批文号及批复下载 | 审批时间 |
1 | 德阳市旌阳区水利工程灌溉管理中心 | 四川省都江堰灌区人民渠21支渠现代 | 德阳市旌阳区柏隆镇、德新镇、黄许镇境内 | 报告表 | 德环审批[2025]268号 (见附件) | 2025年9月12日 |
2 | 德阳旌耘农业发展服务有限公司 | 旌阳粮食现代农业园区建设项目(米线水稻加工园及园区基础设施) | 德阳市旌阳区黄许镇三合村 | 报告表 | 德环审批[2025]269号 (见附件) | 2025年9月12日 |
二、行政复议与行政诉讼权利告知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公告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决定侵犯其合法权益的,可以自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60日内向德阳市人民政府申请行政复议,也可以自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六个月内提起行政诉讼。
联系电话:0838-2514553 通讯地址:德阳市松花江北路8号德阳市政务服务中心
邮 编:6180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