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站首页
网站支持IPv6
智能问答
无障碍
长者专区
旧版
网站支持IPv6

长者专区
不动产登记证书/登记证明遗失(灭失)声明(证书号:川(2021)旌阳区不动产权第0009851号)
索  引  号: sjyq-2025-096249
文  号:
发布日期: 2025-09-12
公开形式:主动公开
信息来源:自然资源分局报送员
公文种类:
相关附件:
【字体:

张园因保管不善,将证书号:川(2021)旌阳区不动产权第0009851号的不动产权证书或不动产登记证明遗失(灭失),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二条的规定公告申请补发,现声明该不动产权证书或不动产登记证明作废。

特此声明。

声明人: 张园

2025年9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