德阳市旌阳区德新镇星光村村民委员会因保管不善,将证书号:德旌区德新星光集用(2011)第12-003号的不动产权证书或不动产登记证明遗失(灭失),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二条的规定公告申请补发,现声明该不动产权证书或不动产登记证明作废。
特此声明。
声明人:德阳市旌阳区德新镇星光村村民委员会
2026年7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