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镇人民政府,区级各部门:
根据党政机关会议定点管理办法相关要求,为进一步加强和规范会议定点管理,有效节约财政资金,区财政局组织完成了德阳市、旌阳区市区两级部门定点会议场所框架协议采购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确定党政机关定点会议场所
本次区财政局通过框架协议采购入围了20家市区两级定点会议场所(详见附件),市区两级可通用。
二、会议定点场所协议价
本通知所附会议定点场所住宿及餐饮的协议价为最高限价,会议室价格为执行参考价。各镇、区级各部门在选取会议定点场所时,应严格按照《德阳市市级机关会议费管理办法》(德委办〔2014〕61号)要求,在举办会议时还应当与会议定点场所就住宿、就餐、会议室价格等进行协商,确定各项费用执行价格,进一步压缩一般性支出,厉行节约。
三、结算要求
根据会议定点管理办法要求,各单位在会议结束后,要求会议定点场所在党政机关会议定点场所管理信息系统打印电子结算单,如实开具发票,并提供费用原始明细单据,作为党政机关举办会议的报销凭证。
特此通知
附件:德阳市及旌阳区党政机关会议定点场所汇总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