区级各部门、各镇(街道):
为进一步推进厉行节约反对浪费制度体系建设,推进干部教育培训事业持续健康发展,我们参照《德阳市市直机关培训费管理办法》(德市财行〔2018〕1号)对《德阳市旌阳区区级机关培训费管理办法》(德市旌财〔2014〕187号)进行了修订。现将修订后的《德阳市旌阳区区级机关培训费管理办法》印发你们(详见附件),请遵照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