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站首页
网站支持IPv6
智能问答
无障碍
长者专区
旧版
网站支持IPv6

长者专区
当前位置: 首页政策文件行政规范性文件失效文件正文
解读 |《德阳市旌阳区教育扶贫救助基金管理办法》
索  引  号: sjyq-2022-000734
公文种类:
发布机构:旌阳区
成文日期: 2017-02-21
发布日期: 2017-02-21
文  号:
有  效  性:失效
相关附件:

德阳市旌阳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德阳市旌阳区教育扶贫救助基金管理办法》的通知


一、制定背景

为切实加强教育扶贫救助基金管理,提高教育基金运行效率,有效解决旌阳区户籍家庭经济困难建档立卡户子女在享受现有普惠性教育资助政策之后,仍面临的与就学直接相关的特殊困难救助,从而避免其子女因经济原因辍学或者因学致贫情况出现,实现精准教育扶贫。结合旌阳区实际,编制了《德阳市旌阳区教育扶贫救助基金管理办法》。

二、起草依据

根据《四川省财政厅、四川省教育厅、四川省卫生计生委关于<印发设立县级教育和卫生扶贫救助基金的总体方案>的通知》(川财办〔201638)文件精神,制定本办法。

三、主要内容

《办法》主要分为五个部分:

第一部分为总则,主要明确了教育扶贫救助基金管理办法和使用范围。

第二部分为基金筹集,主要明确了教育扶贫救助基金的资金来源。

第三部分为基金管理,主要明确了救助对象、标准和程序,以及资金管理办法。

第四部分为基金监督,主要明确了违规使用教育扶贫基金的处理办法。

第五部分是附则,对办法出台后执行的解释权和有效期等注意信息作出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