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镇人民政府、区级有关部门、各产业功能园区管委会(服务中心)办公室:
《德阳市旌阳区支持工业经济提质增效的若干政策》已经区政府六届七十七次常务会议审议通过,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附件:德阳市旌阳区支持工业经济提质增效的若干政策
德阳市旌阳区人民政府
2025年9月25日
附件
德阳市旌阳区支持工业经济提质增效的
若 干 政 策
一、支持扩产扩能
支持符合我区工业发展战略且具有支撑引领作用的重大工业和技术改造项目。对设备投资不低于2000万元的项目,给予设备投资额10%、最高1000万元奖励;对设备投资不低于500万元的技改项目,给予设备投资额10%、最高200万元奖励。
二、支持“智改数转”
支持工业企业数字化转型,以工业互联网平台为基础,建设数字化产线或车间,实现生产过程智能化、数字化。对数字化投资(含软件、年度网络服务费、工业机器人等)50万元以上的项目,给予20%、最高200万元奖励。
三、支持重点产业发展
鼓励发展医疗器械产业。对获批医疗器械生产许可证的企业,给予10万元一次性奖励。鼓励发展氢能产业,对推广使用高端氢能装备和设备、打造氢能监控平台的场景,按市级奖励标准的50%给予配套奖励,每年配套奖励总额最高不超过300万元,专款用于场景建设和运营;对日加氢能力500公斤及以上的固定式加氢站和制氢加氢一体站,综合考虑氢价等指标,单站按市级补助标准的20%、最高100万元运营补助,每年运营补助总额最高不超过400万元。鼓励发展低空经济,对航空发动机、航电系统、航空器整机制造业企业实现销售的,按不高于实际销售金额(不含税)的10%给予奖励,单个型号产品销售奖励最高500万元,单个企业累计奖励总额最高1000万元。
四、支持生产性服务业发展
对连续两年营业收入2000万元以上、同比增长10%以上的“生产+服务业”企业,按生产规模新增量给予奖励,每增长1000万元给予2万元奖励,最高10万元。
五、支持晋阶升级
对主营业务收入2000万元以上1亿元以内且实现翻番的企业,给予5万元一次性奖励;对年主营业务收入首次突破1亿元、3亿元、5亿元、10亿元、30亿元、50亿元的工业企业,按晋级补差原则分别给予企业10万元、15万元、20万元、30万元、40万元、50万元奖励;企业年主营业务收入突破50亿元后,每增长10亿元,再给予30万元奖励。
六、支持培优育强
对首次获得国家级专精特新“小巨人”、省级“专精特新”的企业,在享受上级专项奖励的基础上,再分别给予20万、10万元一次性奖励,复核通过分别给予10万、5万元一次性奖励;对工信部认定的制造业单项冠军企业、单项冠军产品,在享受上级专项奖励的基础上,再分别给予50万元、20万元一次性奖励。
七、支持创新发展
对新获批的国家级、省级、市级企业技术中心,在享受上级专项奖励的基础上,再分别给予100万元、20万元、10万元一次性奖励;对工信部制造业企业质量管理能力评价复核达到检验级及以上的企业,在享受上级专项奖励的基础上,再给予5万元一次性奖励;对新获批的国家级、省级、市级工业设计中心,在享受上级奖励的基础上分别给予50万元、10万元、5万元的一次性奖励;对新列入《四川省重大技术装备首台套新材料首批次软件首版次产品公告》的首台套首批次首版次产品,给予认定企业单个认定产品10万元奖励(同一产品不同版本、规格、型号等不重复计数),最高不超过30万元奖励;对通过国家AA级、AAA级“两化融合”(信息化和工业化高层次的深度结合)管理体系贯标评定且取得证书的制造业企业,一次性给予最高不超过10万元、15万元奖励。
八、加大融资力度
对生产规模达2000万元且前一季度主营业务收入实现正增长,并获得“经营贷”的企业,给予实际贷款利息50%补助,贷款期限最长为一年,单户企业补助最高不超过10万元。
九、鼓励企业入驻标准厂房
提倡集约节约用地,鼓励企业入驻标准厂房,入驻两年内生产规模达2000万元且保持两年以上的企业,给予20万元一次性奖励。
十、鼓励工业上楼
对入驻工业楼宇的生产规模达2000万元的或两年内生产规模达2000万元的的制造业企业、生产性服务企业,按照厂房使用面积给予奖励,小于1000㎡的给予每年2万元奖励,大于1000㎡小于2000㎡的给予每年4万元奖励,大于2000㎡的给予6万元奖励,连续奖励时间不超过2年。
十一、支持标准厂房运营
支持标准厂房运营商积极招引装备、电子信息、轻工业、新材料等企业,对招引生产规模达2000万元的企业个数、产值指标分别达到3个、10亿元及以上,给予运营商一次性50万元奖励;分别达到5个、30亿元及以上,给予运营商一次性100万元奖励;分别达到10个、50亿元及以上,给予运营商一次性200万元奖励。鼓励园区运营商制定惠企措施,提高园区入驻率。
本政策与旌阳区其他同类扶持政策按照从高不重复原则选择适用。执行期间如遇国家、省、市有关政策调整的,根据新政策做相应调整。
本政策自2025年10月26日起施行,有效期三年。德阳市旌阳区经济信息化和科学技术局可根据本政策制定实施细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