德阳市旌阳区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德阳市旌阳区行政许可事项清单(2025年版)》的通知
一、出台背景
2023年,我区已印发实施《德阳市行政许可事项清单(2023年版)》,全面规范行政审批行为。今年,四川省人民政府调整公布《四川省行政许可事项清单(2025年版)》。为做好落实和衔接,区司法局会同有关部门(单位)、各镇人民政府,根据我区实际情况,梳理形成《德阳市旌阳区行政许可事项清单(2025年版)》(以下简称《清单》),2025年6月以区政府名义印发实施。
二、起草过程
为高质量完成好《清单》的编制工作,区司法局指导有行政许可事项的区级部门(单位)及各镇人民政府,在《德阳市旌阳区行政许可事项清单(2023年版)》的基础上,依法对本部门、本地区行政许可事项进行动态调整。
三、主要内容
《清单》共239项行政许可事项,涉及区、镇两级人民政府,区级行政执法部门,三类实施主体。主要包括序号、事项名称、主管部门、实施机关、设定依据、实施依据、备注7项要素。对照德阳市旌阳区2023年版行政许可事项清单,参照省级清单,取消9 项(“公章刻制业特种行业许可”“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信息网络安全审核”“从事拍卖业务许可”等),增加9项(“拆除环境卫生设施许可”“市政设施建设类审批”等),均为法律法规、国务院决定、省级地方性法规、省政府规章设定的行政许可事项。此次严格按照省级清单作相应调整,主要集中在主管部门、实施机关及设定依据、实施依据,依据新出台和修订的法律法规规章及相关文件。需要说明的是,我区无市级地方性法规设定的行政许可事项,《清单》所列行政许可事项均为承接《四川省行政许可事项清单(2025年版)》中的行政许可事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