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6年1月30日,德阳市旌阳区人民政府发布《德阳市旌阳区人民政府2026年森林防火命令》(以下简称《防火令》)。为更好理解和落实《防火令》,现解读如下:
一、编制背景及依据
为有效预防和扑救森林草原火灾,确保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和森林草原资源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森林草原防灭火条例》《四川省森林防火条例》等,结合我区实际,发布本命令。
二、目标任务
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森林草原防灭火工作重要指示批示精神,认真落实中央、省、市森林防灭火工作决策部署,切实守护我区森林资源安全,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
三、主要内容
《防火令》共7个部分,需要重点说明的内容如下:
(一)明确森林防火期。2026年全区森林防火期为1月1日至5月31日,其中2月1日至5月10日为森林高火险期。如遇特殊情况需延长期限,由区政府依法向社会公告,并报市人民政府及市森林防灭火指挥部备案。
(二)划定森林防火区。我区森林火险等级为三级,防火区范围涵盖和新镇、双东镇、新中镇、东湖街道、黄许镇相关涉林村域,以及柏隆镇隆兴桥村陈家山林区。
(三)严格野外火源管控。一是禁止在森林防火区内进行一切野外用火。二是各地各有关单位按规定设立检查站,对进入防火区的人员、车辆实施检查,严禁携带火种、易燃易爆物品进入。
(四)加强隐患排查和宣传教育。一是加强监督检查,对发现的火灾隐患限期整改。二是持续开展森林火灾隐患排查整治工作。三是广泛组织森林防灭火宣传与警示教育。
(五)加强应急准备和科学处置。一是强化森林火险监测预警,严格执行火灾应急响应预案。二是常态化组织实战演练,高火险期在关键区域前置救援力量。三是落实24小时值班和领导带班制度,高火险期实行联合值守。四是火情发生后按预案启动响应并规范上报。
(六)依法落实防灭火责任。一是全面推行行政首长负责制和部门领导责任制。二是压实属地管理责任、行业监管责任及经营主体责任。三是实行包保责任制。四是划分防火责任区,明确责任人,实施网格化管理。五是推进区域联防,签订联防协议,落实联防责任。
(七)加大检查指导力度。一是各部门(单位)按职责检查森林防灭火工作,必要时,组织开展联合检查。二是公安、林业等部门应依法行政,对森林火灾案件依法从严查处,及时查清原因与责任。三是落实责任追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