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镇人民政府,区级各部门:
《2026年德阳市区初中招生入学工作实施方案》已经区政府六届六十四次常务会议审议通过,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德阳市旌阳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5年3月6日
2026年德阳市区初中招生入学工作
实 施 方 案
为全面贯彻落实《义务教育法》《中共中央 国务院关于深化教育教学改革全面提高义务教育质量的意见》,促进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根据《教育部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做好普通中小学招生入学工作的通知》(教基厅〔2023〕1号)、《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开展义务教育阳光招生专项行动(2024)的通知》(教基厅函〔2024〕11号)、《四川省教育厅关于加快提升义务教育招生入学信息化服务管理水平的通知》(川教函〔2021〕605号)、《四川省教育厅关于做好 2024 年普通中小学招生入学工作的通知》(川教函〔2024〕173号),以及《德阳市教育局关于贯彻<居住证暂行条例>的实施意见》等文件精神,结合德阳市区实际,特制定2026年德阳市区初中学校招生入学工作实施方案。
一、招生入学对象
(一)户籍在德阳市区且在德阳市区就读的应届小学毕业生(简称“市区户籍生”);
(二)持有效期内居住证(居住证的居住地址在德阳市区)且在德阳市区就读的应届小学毕业生(居住证取得时间应在小学毕业生资格审核截止日之前)(简称“持居住证生”);
(三)户籍在德阳市区但在德阳市区外就读,自愿回原籍就读初中的应届小学毕业生(须在小学毕业生资格审核截止日之前到区招考中心备案)(简称“回原籍生”);
(四)非以上三类情况但实际居住在德阳市区且在市区小学就读的应届小学毕业生;或未在市区小学就读,但父(母)购房在市区,并自愿选择市区初中就读的应届小学毕业生(须在小学毕业生资格审核截止日之前到区招考中心备案)(简称“随迁子女”);
(五)非以上四类情况(不符合德阳市区公办初中就读条件),但户籍或实际居住地在德阳市范围内的应届小学毕业生(简称“其他类”)。
二、招生入学原则
(一)坚持划片免试就近的原则。根据国家、省、市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招生入学相关政策,结合城市发展、学校分布、学校规模、交通状况、历史沿革等因素,按照“学校划片招生、生源就近入学”目标要求、“教育资源不够均衡的地方,积极稳妥推进多校划片,并将热点学校分散划入相应片区,推进片区间优质教育资源大体均衡” 工作要求,依据《德阳市中心城区教育设施规划(2017—2030)》,将中心城区划分为四个市区初中招生片区,即:城西北连片区(简称“城西北片”),主要由01学区、02学区和03学区组成;城西南连片区(简称“城西南片”),主要由04学区和05学区组成;城东北连片区(简称“城东北片”),主要由06学区和09学区组成;城东南连片区(简称“城东南片”),主要由07学区和08学区组成。市区公办初中根据招生片区划分范围,结合“热点学校分散划入相应片区”的要求进行招生(详见附件1)。市区民办初中按照市教育局审定的招生范围进行招生。
(二)同步招生、分类实施的原则。市区公办、民办初中按照区教体局统一发布的招生入学办法、统一发布的招生入学信息,统一登记和审核,录取和统筹分市区民办初中和市区公办初中,顺序进行。
市区公办初中按照“资格审核阶段”“登记和志愿填报阶段”“录取和统筹阶段”三个阶段,分为“第一批次”“第二批次(九年一贯制学校校内对口直升)”和“第三批次”三个批次,顺序进行招生(详见附件2)。
市区民办初中招生工作按照“登记报名阶段”“资格审核阶段”“录取和统筹阶段”三个阶段,分为“对口直升批次”“市区内批次”和“市区外批次”,顺序进行招生。市区民办学校小学毕业生参与本校“对口直升批次”;“市区户籍生”“持居住证生”“回原籍生”“随迁子女”参与“市区内批次”的招生;“其他类”参与“市区外批次”的招生。
(三)“多孩子女同校就读”的原则。为落实支持生育各项政策,优化多孩子女入学方式,进一步减轻家长接送孩子负担,双胞胎(多胞胎)家庭子女有“同时同校”就读需求的,在登记报名时,家长为双胞胎(多胞胎)分别填报志愿,根据摇号结果,可自愿选择就读学校;多孩家庭子女有“同时同校”就读需求的,须向区教体局书面提出申请,经审核通过后,参照家长意愿统筹安排。
(四)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坚持公平、公正、公开原则,落实招生工作公示制度、咨询制度,加大信息公开力度,拓宽信息公开渠道,通过微信公众号、区政府网站等向家长和社会及时推送招生实施方案、报名方式、报名程序等,及时公布各初中招生区域、招生计划及录取名单等信息。主动接受家长和社会监督,实行阳光招生。
三、招生计划
认真贯彻落实《四川省教育厅 四川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四川省财政厅关于印发<四川省实施消除义务教育学校大班额专项规划(2017—2020年)>的通知》(川教〔2017〕43号)精神,初中起始年级班额原则上控制在50人以内。根据今年市区内的小学毕业生总数(含“随迁子女”),结合市区公办初中设计规模,下达市区公办初中招生计划。按照公办初中招生范围,结合市区各小学毕业人数、学校分布、交通状况等实际情况,分为“第一批次”“第二批次”和“第三批次”三个批次,适时下达各公办初中招生计划。“第一批次”和“第二批次”的招生计划下达到各对应小学;“第三批次”的招生计划下达到各连片区。市区民办初中招生计划由市教育局审定下达。
四、招生入学平台
按照《四川省教育厅关于做好2024年普通中小学招生入学工作的通知》(川教函〔2024〕173号)“所有公办、民办义务教育学校招生均通过‘四川省基础教育招生升学综合管理信息系统’(以下简称‘全省系统’)由教育主管部门实施统一管理,所有义务教育阶段学生入学通过招生信息系统实现线上办理”的要求,德阳市区公办、民办初中招生入学工作均使用“全省系统”进行招生。
五、招生入学办法
(一)市区公办初中招生入学办法
1. 招生流程
(1)资格审核阶段。区教体局对需就读市区初中的应届小学毕业生(以下简称“毕业生”)进行资格审核,并按照“市区户籍生和持居住证生”“回原籍生”和“随迁子女”进行数据收集和分类汇总。
(2)登记和志愿填报阶段。资格审核通过的毕业生,其家长(监护人)需通过“全省系统”选择对应招生批次进行登记和志愿填报,并按要求上传资料。具体操作办法为:
第一批次:资格审核通过的“市区户籍生和持居住证生”,其家长(监护人)需通过“全省系统”选择对应招生批次进行登记,并按照就读意愿,依次填报1至3个志愿。未完成该批次招生计划的初中学校,在对应的有剩余招生计划的小学进行补录;若仍未完成的,则不再补录,剩余招生计划数全部计入“第三批次”的对应连片区。
第二批次:未取得学位且符合要求的毕业生,其家长(监护人)按照就读意愿,通过“全省系统”选择对应招生批次进行登记,并自愿选择填报对应的九年一贯制校内“对口直升”志愿。完成招生计划的学校,则结束招生工作;未完成招生计划的学校纳入“第三批次”招生,其剩余招生计划数全部计入“第三批次”的对应连片区。
第三批次:未取得学位且符合要求的毕业生,其家长(监护人)需通过“全省系统”选择对应招生批次进行登记,并按照就读意愿,顺序填报连片区内所有初中学校志愿。
(3)录取和统筹阶段。根据适时下达的各初中学校各批次招生计划和毕业生填报的志愿,区教体局组织采取“电脑摇号”或“电脑派位”的方式随机录取和对口直升的方式录取。录取结束后,各初中学校将录取名单造册报区教体局审核备案,并根据区教体局审核后的名册发放入学通知书。未参加资格审核的、资格审核通过但未通过“全省系统”登记审核的、未填报志愿的,招生工作结束后回原籍及新迁入市区的毕业生,待市区公办初中招生工作结束后,由区教体局根据市区公办初中学位余缺情况,统筹安排入学。
2. 公示结果
招生工作结束后,各初中按照“全省系统”录取结果,进行公示。
学位确认
被录取的毕业生及家长(监护人)按照录取初中通知时间,到录取初中进行现场学位确认。
注意事项
(1)市区初中招生入学具体时间、程序等,详见微信公众号“德阳市区初中小学幼儿园招生平台”或“全省系统”适时发布的相关信息。
(2)“市区户籍生”“持居住证生”“回原籍生”“随迁子女”家长(监护人)须在规定时间内通过“全省系统”,完成登记和填报志愿。
(3)“市区户籍生”自愿放弃市区内初中而选择就读市区外初中的,其家长(监护人)须将学生自愿放弃志愿填报或录取的承诺书及在异地入学的《就读证明》(详见附件3)送交就读小学登记备案。此类学生以后要求转回户籍所在地接受义务教育的,由区教体局根据区域内学位余缺情况,统筹安排入学。
5. 做好符合条件的现役军人子女、公安民警子女、进藏干部子女、高层次人才子女、见义勇为人员子女等入学工作。需就读市区初中的毕业生家长(监护人)在登记和志愿填报阶段结束之日前,需将相关资料报送至区教体局。
(二)市区民办初中招生入学办法
1. 招生流程
登记报名阶段。符合条件的毕业生通过“全省系统”,选择对应批次的1所市区民办初中进行登记报名。
资格审核阶段。区教体局对登记报名的毕业生进行资格审核,并对“对口直升批次”“市区内批次”和“市区外批次”三个批次的数据信息进行分类汇总。
录取和统筹阶段。根据毕业生填报的志愿和适时下达的各民办初中“对口直升批次”“市区内批次”和“市区外批次”三个批次的招生计划,按顺序进行“对口直升批次”“市区内批次”和“市区外批次”录取,如果报名人数不足民办初中对应批次的招生计划,直接全部录取;如果报名人数超过民办初中对应批次的招生计划,则组织学校采取“电脑摇号”方式随机录取。在“对口直升”批次录取结束时,已完成招生计划的,则结束招录工作;未完成招生计划的,继续进行“市区内批次”录取;仍未完成招生计划的,再进行“市区外批次”录取;还未完成招生计划的,则进入统筹阶段。在统筹阶段,未被录取的家长(监护人),在规定时间内,再进入“全省系统”,填报统筹志愿(一次只能选择一所民办学校),按照“毕业生报名的先后顺序”进行录取,录取结束则结束录取工作。
公示结果
招生工作结束后,各初中按照“全省系统”录取结果,进行公示。
学位确认
被录取的毕业生及家长(监护人)按照录取初中通知时间,到录取初中进行现场学位确认。
注意事项
(1)市区民办初中招生入学具体时间、程序及要求,详见微信公众号“德阳市区初中小学幼儿园招生平台”或“全省系统”适时发布的相关信息。
(2)“对口直升(本校毕业生)”“市区内”“市区外”毕业生,由家长(监护人)在规定时间内进入“全省系统”,完成登记报名,未按期进行登记报名和资格审核的、资格审核未通过的,将不能参加民办初中招生。
(3)完成民办初中登记报名的“市区户籍生”“持居住证生”“随迁子女”须同步完成公办初中登记报名,未完成公办初中登记和志愿填报的,将不能参加公办初中的录取;需就读市区公办初中的,待市区公办初中招生工作结束后,由区教体局根据市区公办初中学位余缺情况,统筹安排入学。“市区外”不参加公办初中登记和志愿填报。
(4)因学位不足未能取得民办初中学位,但符合市区公办初中招生条件的学生,在公办初中录取阶段取得公办初中学位;不符合市区公办初中招生条件的学生回原籍就读。各初中将录取学生名单造册报区教体局审核备案,并根据区教体局审核后的名册发放初中入学通知书。
(5)被民办初中录取后,因个人或家庭原因,自愿放弃民办初中学位,须待市区公办初中招生工作结束后,由区教体局根据区域内学位余缺情况,统筹安排公办初中入学。
(三)入学报到
开学时,家长或学生按照初中学校规定时间到学校报到,并持手机端微信扫描初中学校专用报到二维码进行报到,各初中学校为报到成功学生及时注册学籍。
六、工作要求
全面加强义务教育招生入学管理,做好市区初中招生入学工作,是加快推进市区教育一体化,推动德阳基础教育优质均衡发展的重要举措,是促进教育公平,维护人民群众切身利益的重要体现,也是深化作风纪律建设的重要内容。区级相关部门、各街道、市区各中小学校要高度重视,配合协作,精心组织实施,确保2026年招生工作顺利推进。
(一)统筹推进招生工作。区级相关部门、各街道、市区各中小学校要高度重视招生工作,将思想和行动统一到国家、省、市关于规范招生工作的要求上来,要讲政治、守规矩、顾大局,严格遵守招生纪律,切实做到思想认识一致,行动步调一致,确保初中招生工作公正公平、阳光透明,进一步提高人民群众的教育满意度。
(二)规范学校招生行为。严格落实中小学招生入学“十项严禁”和省教育厅“三个严禁”规定,畅通举报申诉受理渠道,严肃查处违法违规招生行为。
(三)加强学生学籍管理。利用学籍系统规范初中招生,在学籍系统中设置招生计划数,落实招生计划刚性执行,严禁新增大班额。按照全国中小学生学籍信息管理系统要求,做好小升初学生学籍信息衔接工作,确保“一人一籍”,信息准确。凡未通过“全省系统”实施的招生均属无效招生,将不予办理学籍注册转接并严肃追究违规学校责任。
(四)做好控辍保学工作。完善落实控辍保学工作机制,把控辍保学工作纳入各街道、区级相关部门、各学校年度目标管理,确保适龄儿童少年依法接受义务教育,坚决防止学生辍学。
(五)加强招生工作监督。纪检监察部门将对市区初中招生工作进行监督检查,对发现的问题依规依纪依法严肃处理。
(六)保障残疾儿童入学。切实保障残疾适龄儿童接受义务教育权利。各学校不得拒绝接收具有接受普通教育学习能力的残疾适龄儿童随班就读。无法接受普通教育学习的残疾适龄儿童可到特殊教育学校就读或通过“送教上门”的方式接受义务教育。
(七)保障随迁子女入学。对2026年登记审核结束后至开学前(8月31日前),新迁入德阳市区的随迁子女,按照随迁子女入学有关政策,统筹安排其就读有空余学位的公办初中。
(八)做好宣传引导工作。区教体局、经开区社会事业局和市区各中小学校要按照统一部署,利用网络、报刊、橱窗、宣传栏、咨询电话等多种方式,向学生家长和社会广泛宣传各项招生政策和招生程序,主动接受社会监督,争取家长和社会的理解和支持,确保2026年德阳市区小升初工作公开、公平、公正。
本实施方案仅适用于2026年德阳市区初中招生入学工作,教育部、省教育厅如有新的规定和要求,在下一步工作中予以落实。
附件:1. 2026年德阳市区小学毕业生升市区公办初中对应表
德阳市区公办初中学校招生入学批次设置
附件1
2026年德阳市区小学毕业生升市区公办初中对应表
序号 | 学区 | 小学 | 连片区 | 对应初中 |
1 | 01 | 涪江路小学 | 城西北片 | 德阳中学 德阳五中 德阳二中 德阳三中 德阳七中 德阳八中(名称暂定) 成师德高 德阳九中 |
2 | 青云山路小学 | |||
3 | 新东方天元烛光小学 | |||
4 | 02 03 | 东电外国语小学 | ||
5 | 实验小学(含淮河路校区) | |||
6 | 北街小学 | |||
7 | 西街小学 | |||
8 | 东街小学 | |||
9 | 华山路学校 | |||
10 | 市一小 | |||
11 | 06 | 青衣江路小学 | 城东北片 | 德阳中学 德阳五中 德阳二中 德阳七中 德阳八中(名称暂定) 岷江东路逸夫学校 |
12 | 庐山路小学 | |||
13 | 德阳八中(名称暂定) | |||
14 | 黄河路小学 | |||
15 | 德阳外国语学校 | |||
16 | 09 | 东林路小学 | ||
17 | 德阳成都外国语学校 | |||
18 | 04 | 岷山路小学 | 城西南片 | 德阳中学 德阳五中 德阳二中 德阳三中 德阳六中 衡山路学校 东汽八一中学 |
19 | 珠江路实验小学 | |||
20 | 沱江路小学 | |||
21 | 祁连山路小学 | |||
22 | 衡山路学校 | |||
23 | 金山街学校 | |||
24 | 05 | 雅居乐泰山路小学 | ||
25 | 07 | 岷江东路逸夫学校 | 城东南片 | 德阳中学 德阳五中 德阳二中 德阳六中 东汽八一中学 岷江东路逸夫学校 金沙江路学校 |
26 | 东汽小学 | |||
27 | 08 | 德阳天立学校 | ||
28 | 金沙江路学校 |
附件2
德阳市区公办初中学校招生入学批次设置
一、各批次的招生学校
(一)“第一批次”招生的初中学校有:
德阳中学、德阳五中、德阳二中。
(二)“第二批次”招生的初中学校有:
岷江东路逸夫学校、金沙江路学校、德阳八中(名称暂定)、衡山路学校。
(三)“第三批次”招生的初中学校有:
德阳中学、德阳五中、德阳二中、德阳三中、德阳六中、德阳七中、德阳八中(名称暂定)、德阳九中、成师德高、东汽八一中学、岷江东路逸夫学校、金沙江路学校、衡山路学校。
二、各批次登记报名的招生对象
(一)“第一批次”登记报名的招生对象有:
“市区户籍生”和“持居住证生”。
(二)“第二批次”登记报名的招生对象有:
1.九年一贯制学校小学部毕业的“市区户籍生”“持居住证生”“随迁子女”;
2.户籍地址在九年一贯制学校小学部招生区域内的“回原籍生”;
3.未在九年一贯制学校小学部就读,但父(母)购房地址在九年一贯制学校小学部招生区域内的“随迁子女”。
(三)“第三批次”登记报名的招生对象有:
“市区户籍生”“持居住证生”“回原籍生”和“随迁子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