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镇人民政府,区级各部门:
《德阳市旌阳区人民政府 2025 年法治政府建设重点工作安排》 已经区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德阳市旌阳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5年7月16日
德阳市旌阳区人民政府
2025年法治政府建设重点工作安排
2025年是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2021—2025年)》《四川省法治政府建设实施方案(2021—2025年)》及《德阳市法治政府建设实施方案(2021—2025 年)》的收官之年。旌阳区法治政府建设工作要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引,深入学习习近平法治思想和习近平总书记对四川工作系列重要指示精神,认真贯彻落实中省市关于法治政府建设各项重要决策部署,推进年度重点工作和法治政府建设日常工作落地落实,重点抓好以下工作。
一、强化统筹,加快推进法治政府建设
(一)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坚持会前学法、重大决策前专题学法。健全述法工作机制,以书面述法结合现场述法形式,开展现场述法评议。积极参加“四川十大法治人物”巡回宣讲相关活动。〔责任单位:区司法局等区级各部门和各镇(街道),以下均需各镇(街道)落实,不再单独列出〕
(二)全面总结旌阳区法治政府建设2021-2025年工作成效,科学规划下一阶段法治政府建设重点工作任务。(责任单位:区司法局等区级有关部门)
(三)积极参加第四批“全国法治政府建设示范市”创建申报推荐工作,压紧压实相关部门责任,统筹做好示范项目创建准备和培育储备工作。(责任单位:区司法局等区级有关部门)
二、依法决策,增进法治政府建设效能
(四)严格执行修订后的《四川省重大行政决策程序规定》和《德阳市旌阳区人民政府重大行政决策程序暂行规定》,制定年度重大决策事项目录并及时向社会公开。强化决策程序实质履行情况监督管理,健全决策过程记录和材料归档制度。加强重大行政决策跟踪反馈和评估。落实经济政策和非经济性政策与宏观政策取向一致性评估工作机制,做好制发文件与为基层减负一致性评估工作。(责任单位:区司法局、区政府办公室、区发改局等区级有关部门)
(五)完善公平竞争制度,确保公平竞争审查程序落实到位,健全合法性审查与公平竞争审查联动机制。严格开展规范性文件合法性审查,强化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完成新一届区委、区政府法律顾问选聘工作,做好公职律师队伍建设,健全履职尽责保障机制。(责任单位:区司法局、区市场监管局等区级有关部门)
三、精准发力,持续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
(六)强化《德阳市优化营商环境条例》的宣传贯彻执行,优化营商环境服务民营企业若干措施,完善惠企政策事项清单动态调整机制,狠抓营商环境综合性政策、小切口改革创新举措、涉企交办问题“ 三张清单”。全力做好2024年度省营商环境评价工作。(责任单位:区发改局,区市场监管局等区级有关部门)
(七)动态管理证明事项取消或免提交清单,依托政务服务一体化平台,加快推进跨部门信息共享、证明协查和业务协同。深入推进“无证明城市”建设,全面推行证明事项告知承诺制。进一步健全信用监管体系,持续深化减证便民利企。(责任单位:区行政审批局、区司法局、区数据局等区级有关部门)
(八)聚焦解决人民群众和市场主体办事难、办事慢、多头跑、多次跑等问题,深入推进“高效办成一件事”,围绕企业和个人全生命周期重要环节、重要阶段,推动个体工商户转型为企业、结婚落户等 12个“一件事”落地可办。(责任单位:区行政审批局、区发改局、区经科局、区公安分局、区人社局、区民政局、区商务局等区级有关部门)
(九)贯彻落实《关于健全社会信用体系的意见》,开展社会信用体系建设,推进涉企信息归集共享,建立企业信用状况综合评价体系,健全完善信用修复、异议处理等机制。推进政务诚信建设,完善政府诚信履约机制,建立企业合法权益受损补偿救济机制。(责任单位:区发改局,区财政局、区商务局、区司法局等区级有关部门)
四、严格执法,筑牢公平正义防线
(十)落实《德阳市旌阳区提升行政执法质量三年行动计划实施方案(2023—2025 年)》,贯彻落实行政执法“ 三项制度”和行政裁量权基准制度,动态调整“一目录、五清单” ,及时清理并公示行政执法主体和涉企行政检查事项。完善市县乡三级全覆盖的行政执法协调监督工作体系,深化行政执法监督联系点建设,启用电子行政执法证。(责任单位:区司法局等区级有关部门)
(十一)深入实施违规设置市场准入门槛、拖欠企业账款、侵害企业产权和企业家合法权益、涉企违规收费罚款、涉企执法检查“五个专项治理”。开展规范涉企行政执法推进群众身边具体实事专项行动,推进涉企执法检查“综合查一次”,推行“亮码入企”,深入开展重点领域行政执法专项监督和涉企行政执法案卷评查工作。(责任单位:区发改局、区商务局、区经科局、区公安分局、区司法局、区市场监管局等区级有关部门)
五、多元解纷,实质化解行政争议
(十二)开展行政复议服务营商环境行动,依托行政复议咨询窗口、涉企行政复议受理点和全国行政复议平台,进一步畅通涉企行政复议“绿色通道”,实现涉企行政复议申请容缺受理、简案快审、繁案精审、调解贯穿全程的审理模式。(责任单位:区司法局等区级有关部门)
(十三)持续推进行政复议与行政应诉工作规范化建设,印发旌阳区行政复议和行政应诉工作规则。健全“行政执法+行政复议+行政诉讼+行政检察”工作机制。充分利用“行政复议意见书”等形式,向行政机关提出改进工作意见建议,推行行政复议决定书网上公开制度。(责任单位:区司法局等区级有关部门)
六、深化治理,筑牢法治旌阳基层基础
(十四)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开展“化解矛盾风险、维护社会稳定”专项治理,进一步推广“四书止纷”工作法,加强“有呼必应解纷争”数智平台建设,实现“一站式”矛盾纠纷调处,加快推进信访工作法治化,扎实开展“制胜”专项行动,推进“平安旌阳”建设。(责任单位:区公安分局、区司法局、区信访局等区级有关部门)
(十五)强化行政裁决法治保障体系建设,推进行政裁决规范化,加强部门协调配合,提高裁决执行力、公信力。(责任单位:区市场监管局、区财政局、区水利局、区交通局)
(十六)开展“十四五”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规划实施情况自评,持续优化公共法律服务平台,管好、用好“一村一法律顾问”,进一步提升法律援助知晓率,开展公证行业规范优质行动,健全建优旌阳区法律服务圈。探索法律服务事项“网上办、指尖办、掌上办”,保护个人信息和商业秘密。(责任单位:区司法局等区级有关部门)
(十七)做好全区“八五”普法总结评估工作,谋划“九五”普法规划,积极开展全民普法40 周年系列活动,深化公民法治素养提升行动,加强“法律明白人”培养。推动参与第十批“全国民主法治示范村(社区)”创建。(责任单位:区司法局等区级有关部门)
七、规范用权,强化行政权力制约监督
(十八)深化“府院”“府检”联动,全面落实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制度和参加行政复议听证制度,加大行政复议决定、生效行政判决和行政执法监督意见书、行政复议意见书、司法建议、检察建议执行监督力度。探索建立“合法性审查+执法监督+行政复议+法治督察”综合监督机制。完善统计数据质量管控制度,开展重大项目建设审计监督。(责任单位:区司法局,区统计局、区审计局等区级有关部门)
(十九)持续规范政务公开,实行政务公开清单管理制度,深化政府效能数字化改革,配合省市有关部门抓好一体化服务平台建设。依法规范办理依申请公开,加强政策宣传解读,主动公开法治政府建设年度报告,及时接受人民群众监督。用好 12345 政务服务便民热线等渠道,严格落实政务舆情回应处置主体责任,提升网络问政质效。(责任单位:区政府办公室,区行政审批局、区市民服务中心等区级有关部门)
八、强化保障,深入推进法治政府建设
(二十)深化各行业领域依法行政建设,开展行政执法人员全员轮训,常态化开展案卷交叉评查,组织行政复议、行政审判人员培训,持续提升依法行政能力。(责任单位:区级有关部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