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镇人民政府,区级各部门:
经区委、区政府同意,现将《德阳市旌阳区人民政府2025年度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印发给你们,并就有关工作通知如下。
一、决策事项承办单位要按照《重大行政决策程序暂行条例》(国务院令第713号)、《四川省重大行政决策程序规定》(川府发〔2025〕4号)的要求,严格履行公众参与、专家论证、风险评估、公平竞争审查、合法性审查和集体讨论决定等法定程序,按规定开展宏观政策取向一致性评估与为基层减负一致性评估,确保科学、民主、依法决策。
二、决策事项目录实行动态管理,确需新增、取消或变更决策事项的,承办单位要深入研究论证,提出调整建议,并按照《四川省重大行政决策程序规定》第十六条规定程序办理。
三、决策事项承办单位应当将重大行政决策形成过程中形成的记录、材料及时完整归档,并依法规范管理。
附件:德阳市旌阳区人民政府2025年度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
德阳市旌阳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5年12月11日
附件
德阳市旌阳区人民政府2025年度
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
序号 | 决策事项 | 决策承办单位 | 计划完成时间 |
1 | 旌阳区2025年森林防火令 | 区应急局 | 第一季度 |
2 | 德阳市旌阳区重点项目管理办法 | 区发改局 | 第一季度 |
3 | 德阳市旌阳区残疾儿童康复救助制度 | 区残联 | 第一季度 |
4 | 德阳市旌阳区普惠性民办幼儿园认定管理扶持办法 | 区教体局 | 第二季度 |
5 | 德阳市旌阳区殡葬设施专项规划 | 区民政局 | 第四季度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