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镇人民政府,区级有关部门:
根据《国务院办公厅秘书局关于印发政府网站与政务新媒体检查指标、监管工作年度考核指标的通知》,按照国、省、市关于政府网站和政务新媒体监管工作要求,德阳市旌阳区人民政府办公室结合工作实际,对全区政府网站和政务新媒体2025年度监管工作进行了检查评估,现将全区2025年政务公开工作完成情况通报如下。
一、“旌阳区人民政府门户网站”信息公开情况
2025年,旌阳区人民政府门户网站累计新增公开各类政府信息116868条,对乡村振兴、医疗卫生、社会保障、安全生产、养老服务、社会救助、文化教育等23类重大民生信息进行公开公示,同时及时发布工作动态、公示公告、招考录用等信息,方便群众第一时间掌握获悉。全区41家责任单位均按时按要求公开了2025年政府信息公开年报,没有出现栏目空白和长时间不更新的情况。具体公开信息统计结果情况如下。
第一类责任单位(30个/全年60条):区民政局187408%、区政府办公室13210%、区人社局1027%、区应急局987%、区自然资源分局740%、区行政审批局603%、区综合执法局472%、区水利局317%、旌阳生态环境局252%、区统计局232%、区农业农村局220%、区卫健局218%、区交通局200%、区发改局200%、区文旅局178%、区教体局175%、区市场监管局143%、区退役军人事务局138%、区财政局138%、区住建局122%、区医保局113%、区公安分局115%、区司法局110%、区信访局108%、经济合作局108%、区审计局107%、区商务局107%、区经科局102%、区数据局100%、黄河新区管委会100%。
第二类责任单位(11个/全年48条):东湖街道300%、和新镇148%、旌阳街道138%、新中镇133%、黄许镇127%、孝感街道127%、天元街道110%、孝泉镇108%、柏隆镇119%、德新镇106%、双东镇106%。
全区41家政府信息公开责任单位均按时按量完成了公开任务。其中,区民政局积极配合区政府办公室开展数据梳理和共享工作,实现了部门业务系统与省政府公开目录系统和省一体化政务服务平台的数据同步,2025年公开信息112445条,占全区总公开量的96%,予以通报表扬。
二、“旌阳区政务新媒体”信息发布情况
旌阳区政务新媒体2025年累计新增信息7887条。其中区新闻办新浪微博账号“旌阳发布台”发布信息3182条,微信公众账号“微旌阳”发布信息2006条;区公安分局新浪微博账号“旌阳警方”发布信息1650条,微信公众账号“旌阳公安”发布信息211条;区应急局微信公众账号“旌阳应急管理”发布信息838条。
三、下一步工作要求
(一)提升信息公开质量。各单位要认真对照每年政府信息公开要点和门户网站栏目动态调整后的保障指标体系,不得转载和编写新闻类信息,不得发布与本职工作无关的信息,不得将完整信息拆分凑数,不得发布无时效性的信息。要继续加大重点领域的主动公开力度,尤其是具有公有性、公益性,对经济社会发展及民生改善有直接、广泛和重要影响的信息,都要尽可能地纳入主动公开范围。要加大依申请公开办理的合法性、规范性和准确性,坚持以法律为依据、用事实说话,让法治政府建设不断走向深入。
(二)严格信息审核制度。各单位要建立健全信息填报员初审、股室负责人复核、单位分管领导审发的信息发布“三审”流程,严格按照“谁上网、谁审核、谁公开、谁负责”的原则,确保责任落实到人。重点稿件要反复核校,及时发现堵塞漏洞,确保发布信息内容准确、表述规范。要加快审核进度,确保信息数量、提高信息质量,避免因格式混乱、文字错误造成公众阅读困难。如出现人员变动情况,务必妥善交接账号密码等重要信息。
(三)严肃责任追究机制。区政府办公室将继续运用技术手段对公开的政府信息实施24小时不间断监测扫描,加大对政府公开信息的巡查和纠错力度。一旦发现发布信息不经审核的、发布数据未经核实的,信息中出现政治类等严重错别字的、因信息发布不准确不及时造成重大负面影响的、经通知仍未按时完成修改等情况,区政府办公室将按照《旌阳区政府信息公开和政务新媒体考核办法》严肃追究公开单位和发布人的责任。一旦发现有违规发布信息的,经核实后将严肃追究单位和发布人相关责任。
特此通报。
德阳市旌阳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6年3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