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站首页
网站支持IPv6
智能问答
无障碍
长者专区
旧版
网站支持IPv6

长者专区
当前位置: 首页政策文件政府文件正文
德阳市旌阳区人民政府关于做好第四次全国农业普查工作的通知
索  引  号: sjyq-2025-104173
公文种类:通知
发布机构:德阳市旌阳区
成文日期: 2025-11-03
发布日期: 2025-11-03
文  号:德市旌府发〔2025〕8号

 

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区级各部门

根据国务院《关于开展第次全国农业普查的通知》(国发〔20259)省政府《关于做好第次全国农业普查实施工作的通知》(川府发〔202516号)和市政府《关于做好第次全国农业普查实施工作的通知》(202583号)要求,为切实做好我区第四次全国农业普查工作,结合旌阳实际,现就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普查目的及意义

第四次全国农业普查是在以中国式现代化全面推进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新征程上开展的一项重大国情国力调查,将全面摸清新时代我区三农家底,客观反映农业发展新情况、乡村建设新面貌、农民生活新变化、农村改革新成效,为科学制定三农政策,助力阳加快建设新时代更高水平天府粮仓,提供准确的统计信息支撑。

普查对象、范围和内容

(一)普查对象本次普查的对象是旌阳区行政区域内的下列个人和单位:农村住户,包括农村农业生产经营户和其他住户;城镇农业生产经营户;农业生产经营单位;村民委员会;乡镇人民政府。

(二)普查范围。普查行业范围包括:农作物种植业、林业、畜牧业、渔业和农林牧渔服务业。

(三)普查内容。本次普查的主要内容包括:农业生产条件、粮食和大食物生产情况、农业新质生产力情况、乡村发展基本情况、农村居民生活情况等。

三、普查时间安排

普查的标准时点为2026123124时,时期资料为2026年年度资料。普查工作的时序安排是:2025年,组建区级农业普查领导小组及其办公室,编制工作事项规划和经费预算;2026年,组建乡级、村级农业普查机构,落实人员、经费、措施和责任,制定普查实施方案,开展综合试点、普查指导员和普查员选聘培训、普查区划分与绘图、清查摸底、宣传动员等工作,做好数据处理能力建设和物资保障等工作,组织实施遥感测量;2027年,完成普查登记、数据质量抽查、审核验收、数据汇总处理、评估发布等工作;2028年,完成普查分析研究、资料汇编、结果运用、总结表彰等工作。

普查组织和实施

本次农业普查涉及范围广、调查对象多、技术要求高、工作难度大,为保证普查工作有序高效实施,要按照全区统一领导、部门分工协作、地方分级负责、各方共同参与的原则,突出重点,优化方式,统一组织,创新手段,认真做好普查的宣传动员和组织实施工作。

)成立普查机构。为加强对全第四次全国农业普查工作的组织领导,按照国务院政府和市政府的要求,政府成立以副区为组长的旌阳区次全国农业普查领导小组,负责组织和领导全次全国农业普查工作,协调解决普查中的重大问题。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统计局,负责普查日常工作的组织和协调。普查任务完成后,领导小组即予撤销。

各镇)、区级各部门要成立专门的普查工作机构,认真组织好本本部门的普查实施工作,及时解决普查工作中遇到的困难和问题。充分发挥镇和村民委员会的作用,广泛动员和组织社会力量积极参与、认真配合做好普查工作。

(二)明确职责分工。各有关部门(单位)要各司其职、各负其责、通力协作、信息共享。其中,涉及普查方案制定、工作部署、业务培训、清查摸底、普查遥感测量普查登记、数据处理、结果运用等工作由区统计局牵头负责和协调;涉及普查经费方面的事项,由区财政局负责和协调;涉及普查宣传动员方面的事项,由区委宣传部、区委网信办、区融媒体中心、区统计局负责和协调;涉及固定资产投资保障方面的事项,由区发改局负责和协调;普查所需电子地图和地理信息技术支撑方面事项,由市自然资源局旌阳分局负责和协调;经营主体统一社会信用代码方面事项,由区市场监管局负责和协调;掌握普查有关基础资料的区公安分局、区民政局、区人社局、市自然资源局旌阳分局、区水利局、区农业农村局、区市场监管局、市林业局旌阳分局、区供销社等部门要及时准确提供部门行政记录和数据信息。区农业农村局、市林业局旌阳分局、区公安局、区水利局、自然资源局旌阳分局、区市场监管局、区供销社等部门要根据工作需要调配现有力量,抽调人员,成立机构,全力支持配合农业普查工作。镇(街)认真做好本辖区农业普查的组织和实施工作,对普查工作中遇到的困难和问题,及时采取措施,切实予以解决。

)建强普查队伍。统计局负责制定级普查机构的人员组建方案,报政府审批,由区委组织部、区人社局牵头负责和协调。各普查机构从、村()、村组干部中选聘)普查办工作人员、普查指导员普查员。保证抽调人员在原单位的工资、福利及其他待遇不变,及时支付聘用人员的劳动报酬,稳定普查工作队伍。同时,根据农业普查的要求,加强普查队伍分级培训和管理,确保普查工作顺利进行。

强化普查经费保障

第四次全国农业普查所需经费按照分级负担原则,并列入相应年度财政预算,按时拨付、确保到位。财政要保障本级农业普查工作经费并对村()、村组聘用的普查指导员、普查员所需经费给予补助。各应承担本级农业普查所需工作经费,并列入财政预算,确保及时支付到位。各级普查机构要管好用好普查经费,专款专用、厉行节约、防止浪费保障普查工作顺利开展。

六、落实普查工作要求

(一)加强宣传引导。普查机构要会同区委宣传部、区融媒体中心认真做好普查宣传的策划和组织工作,主动提供新情况、反映新动向、体现新成效。通过广播、电视、网络和广告路牌等方式,广泛深入宣传报道普查的重要意义和相关政策要求,宣传普查工作中涌现出的典型事迹,及时曝光违法违纪案件,引导广大普查对象依法配合普查,教育广大普查人员依法开展普查,建立普查舆情监测及应对工作机制,及时回应社会关切,形成良好普查氛围和舆论环境,为普查工作顺利实施营造良好的社会氛围。

)严格依法普查。各级、各部门要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实施条例》《全国农业普查条例》等法律法规做好普查各项工作。普查人员要依法独立行使调查、报告、监督的职权,坚决抵制普查工作中违纪违法行为,不得自行修改普查资料,不得强令、授意篡改普查资料或者编造虚假数据,对于普查工作中获得的普查对象资料要依法保密,不得用于统计以外的目的。普查对象要依法如实填报普查表,不得虚报、瞒报、拒报,不得提供不真实、不完整的普查资料。未经批准,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发布普查数据。普查机构要加大对普查工作中违法违纪行为的查处和通报曝光力度。

(三)强化调查手段。强化现代化调查手段应用,查清现代农业生产设施状况。推动自然资源、市场监管、行政审批、统计等部门建立数据共享机制,促进部门信息深度融入普查工作数据采集提供多元支撑。统筹开展线上线下业务培训,提升普查人员专业能力,引导普查对象通过网络自主报送数据;推广使用 网上填报+手持电子终端现场采集双模式推进普查,提升普查数据处理效率,全面提升普查工作数字化、智能化水平,确保普查工作科学规范、高效有序推进。

(四)严守数据质量。坚持将数据质量放在第一位,严格执行普查方案,规范普查工作流程,强化数据质量检查核查,及时发现和纠正普查中苗头性、突出性问题。要建立健全普查数据质量控制体系,落实普查各环节质量控制和检查验收标准要求,加强历史数据、部门信息等资料比对分析评估,强化普查数据质量追溯和问责,坚决杜绝各种人为干预普查数据的行为。采用有效技术手段和管理措施,确保普查数据采集、传输、存储和使用安全。

(五)加强成果应用。深化普查资料开发利用,加强对普查数据汇总、整理与多维度分析研究,为科学制定符合区情实际的三农政策、全面推进乡村振兴战略提供坚实的数据支撑。同时,依法发布普查相关数据,加强普查资料汇编与成果共享,确保普查信息在政策研究和产业规划等领域得到充分有效的利用,切实将普查成果转化为推动我区农业农村现代化的实际成效。

附件:德阳市旌阳区次全国农业普查领导小组成员名单

 

 

 

                      德阳市旌阳区人民政府

                            2025103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