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监测情况
2025年3~4月,我站对辖区内黄许自来水厂、柏隆供水站、新柳供水站等31个(含2个农村“千吨万人”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农村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其中包括6个地表水水源地、25个地下水水源地)开展了水质监测工作。
二、监测项目
地下水监测项目涵盖《地下水质量标准》(GB/T 14848-2017)表1中37项常规指标;地表水监测项目涵盖《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3838-2002)表1的基本项目(23项,化学需氧量除外)、表2补充项目(5项),共28项。
三、评价标准
地下水水源水质评价执行《地下水质量标准》(GB/T14848-2017),采用单因子评价法;地表水水源水质评价执行《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3838-2002)表1和表2对应的标准限值,粪大肠菌群作为参考指标单独评价,总氮(湖、库除外)不纳入评价,基本项目按《地表水环境质量评价办法(试行)》(环办〔2011〕22号)进行评价,补充项目采用单因子评价法。
四、监测结果及评价
地表水水源水质均符合《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3838—2002)中表1的Ⅲ类水质标准及表2标准限值要求。
地下水水源果元供水站、松柏供水站、长胜供水站、回龙供水站和孝感供水站除锰外其余指标均符合《地下水环境质量标准(GB/T14848-2017)Ⅲ类水质标准要求;德中供水站集中式饮用水水源除pH外其余指标均符合《地下水环境质量标准》(GB/T14848-2017)Ⅲ类水质标准要求;其余地下水水源水质均符合《地下水环境质量标准》(GB/T14848-2017)Ⅲ类水质标准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