养老待遇领取人员自开始领取养老金起,每12个月内需认证一次。若超期未认证,将暂停发放养老金,待重新认证后予以养老金补发和续发。
一、认证方式
(一)网上渠道认证:通过“四川人社”手机APP、“电子社保卡”微信小程序等网上渠道,使用“社保待遇资格认证”模块,按提示进行人脸识别认证。家人也可在“四川人社”手机APP协助办理认证。
(二)现场认证:对于无法使用手机APP或没有智能手机的退休人员,可以携带身份证或社保卡到居住地社保服务大厅、镇(街道)以及村(社区)社保办事窗口进行认证。
(三)上门认证:高龄、重病、残疾等行动不便人员,除家人通过网上渠道协助认证外,家人也可向居住地便民服务中心(站)申请,由工作人员上门进行认证。
(四)境外居住的退休人员,除上述网上渠道外,还可通过外交部“中国领事”手机APP办理认证。
(五)居住在我区的外地退休人员也可按以上办法认证。
二、注意事项
(一)认证周期内无固定时间,参保人员可在上次认证后12个月内任意时间进行认证,不需要赶在一个集中的时段。
(二)如果忘记上一次的认证时间,退休人员可以通过“四川人社”APP查询:选择“本人认证”或“替他人认证”后,按流程点击“历史认证明细”,可查看历史认证时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