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德阳市旌阳区防止返贫应急处置基金管理办法(修订版)》(德市旌乡振〔2023〕18号)要求、根据《关于调整公益性岗位补贴标准及有关事项的通知》(德市旌人社发〔2023〕154号)相关规定,自2023年8月1日起,旌阳区防止返贫应急处置基金公益性岗位补助标准调整至800元/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