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镇人民政府、区级有关部门:
为切实做好我区救助管理工作,现将四川省民政厅等七部门《关于印发<四川省社会救助“一件事”实施方案>的通知》(川民发〔2025〕113号)转发你们,请认真遵照执行。
关于印发《四川省社会救助“一件事”实施方案》的通知(川民发〔2025〕113号).pdf
德阳市旌阳区民政局
2025年10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