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切实保障高龄老年人合法权益,规范高龄补贴发放管理,确保党的惠民政策精准落地,根据《德阳市民政局 德阳市公安局 德阳市财政局 德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德阳市卫生健康委员会关于进一步优化高龄津贴发放工作的通知》(德民政发〔2025〕9号),现将办理相关要求告知如下:
一、补贴享受范围与标准
(一)享受对象
具有旌阳区户籍,年满80周岁及以上的老年人。
(二)发放标准
年满80-89周岁:30元/月
年满90-99周岁:100元/月
年满100周岁及以上:300元/月
二、发放流程
(一)信息录入
即将年满80周岁的老人,可提前2个月预告知,自到龄当月起计发。年满80周岁的老人,自提交《高龄老年人基础信息表》当月起计发。
(二)信息录入渠道
持本人居民身份证、居民户口本、社保卡原件及复印件,到户籍所在地村(居)委会进行信息录入。如由委托人代办的,除以上资料外另需委托人身份证、户口本原件及复印件。
如高龄老年人社保卡为非本属地卡,需办理一张本地社保卡或用配偶及子女本地社保卡进行代发代领。
三、动态管理与退出机制
(一)户籍迁移处理
老年人户籍旌阳区内迁移的,应当在30日内到户籍迁出地或迁入地村(居)委会办理变更手续。系统迁出的次月起由迁入地接续发放,实现无缝衔接。
(二)退出及停发情形
出现以下情形,补贴从次月起停发:
1.户籍迁出旌阳区的;
2.老人去世的;
3.不按时进行年审认证或失联的;
4.其他按规定应停止发放的情形。
(三)申报义务
老人去世、户籍迁出等情况,其法定赡养人、抚养人应当及时报备户籍所在村(居)委会。因未及时报备导致超发超领的,资金应当全部退回。
各镇(街道)、民政、公安、人社、卫健等部门要加强信息共享,及时掌握老人户籍迁移、去世等相关数据信息。
四、温馨提示
严禁隐瞒不报:老人去世或户籍迁出未及时申报导致违规领取的,将依法追回资金;情节严重的,依法依规予以处理并纳入失信记录;涉嫌诈骗、触犯《刑法》第二百六十六条及社会保险相关法律法规的,移交司法机关追究法律责任。
政策咨询:如有疑问,请及时联系村(社区)或致电旌阳区民政局养老服务和儿童保障股
咨询电话:0838-2552415
德阳市旌阳区民政局
2026年5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