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德阳市旌阳区民政局关于80周岁以上老年人高龄津贴发放政策告知书
索  引  号: sjyq-2026-002194
文  号:
发布日期: 2026-05-13
公开形式:主动公开
信息来源:德阳市旌阳区民政局
相关附件:
【字体:

为切实保障高龄老年人合法权益,规范高龄补贴发放管理,确保党的惠民政策精准落地,根据《德阳市民政局 德阳市公安局 德阳市财政局 德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德阳市卫生健康委员会关于进一步优化高龄津贴发放工作的通知》(德民政发〔20259号),现将办理相关要求告知如下:

一、补贴享受范围与标准

(一)享受对象

具有旌阳区户籍,年满80周岁及以上的老年人。

(二)发放标准

年满80-89周岁:30/

年满90-99周岁:100/

年满100周岁及以上:300/

二、发放流程

(一)信息录入

即将年满80周岁的老人,可提前2个月预告知,自到龄当月起计发。年满80周岁的老人,自提交《高龄老年人基础信息表》当月起计发。

(二)信息录入渠道

持本人居民身份证、居民户口本、社保卡原件及复印件,到户籍所在地村(居)委会进行信息录入。如由委托人代办的,除以上资料外另需委托人身份证、户口本原件及复印件。

如高龄老年人社保卡为非本属地卡,需办理一张本地社保卡或用配偶及子女本地社保卡进行代发代领。

三、动态管理与退出机制

(一)户籍迁移处理

老年人户籍旌阳区内迁移的,应当在30日内到户籍迁出地或迁入地村(居)委会办理变更手续。系统迁出的次月起由迁入地接续发放,实现无缝衔接。

(二)退出及停发情形

出现以下情形,补贴从次月起停发:

1.户籍迁出旌阳区的;

2.老人去世的;

3.不按时进行年审认证或失联的;

4.其他按规定应停止发放的情形。

(三)申报义务

老人去世、户籍迁出等情况,其法定赡养人、抚养人应当及时报备户籍所在村(居)委会。因未及时报备导致超发超领的,资金应当全部退回。

各镇(街道)、民政、公安、人社、卫健等部门要加强信息共享,及时掌握老人户籍迁移、去世等相关数据信息。

四、温馨提示

严禁隐瞒不报:老人去世或户籍迁出未及时申报导致违规领取的,将依法追回资金;情节严重的,依法依规予以处理并纳入失信记录;涉嫌诈骗、触犯《刑法》第二百六十六条及社会保险相关法律法规的,移交司法机关追究法律责任。

政策咨询:如有疑问,请及时联系村(社区)或致电旌阳区民政局养老服务和儿童保障股

咨询电话:0838-2552415

 

德阳市旌阳区民政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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