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区财政局
索  引  号: sjyq-2021-000825
文  号:
发布日期: 2025-01-08
公开形式:主动公开
信息来源:财政局报送员
关  键  词:财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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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基本信息

旌阳区财政局

办公地址:四川省德阳市旌阳区黄河东路259号

邮    编:618000

办公时间:上午8:30-12:00;下午2:30-6:00(周一至周五,法定节假日除外)

联系方式:0838-2550236

二、主要职责

(一)贯彻执行财政、税收、财务、会计、金融管理的法律法规和规章。负责组织实施财税地方性法规。按照管理权限管理全区税政事项。

(二)拟订全区财税发展战略、规划、政策和改革方案并组织实施。分析预测宏观经济形势,参与制定宏观经济政策,提出运用财税政策实施宏观调控和综合平衡社会财力的建议。参与拟订镇财政管理体制,完善鼓励公益事业发展的财税政策,会同有关部门推动财税金融政策与产业政策、社会政策协调。

(三)负责管理各项财政收支。编制年度区级预决算草案并组织执行。组织制定经费开支标准、定额,审核批复部门(单位)的年度预决算。受区政府委托,向区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委会报告财政预算、执行和决算等情况。负责政府投资基金区级财政出资的资产管理。负责区级预决算公开。负责实施全面预算绩效管理。

(四)按分工负责政府非税收入管理。负责政府性基金管理,按规定管理行政事业性收费。管理财政票据。参与制定彩票管理政策和有关办法,监管彩票市场,按规定管理彩票资金。履行住房公积金的行政监督职责。

(五)组织制定全区国库管理制度、国库集中收付制度,开展国库现金管理工作。贯彻执行政府财务报告编制办法并组织实施。负责制定政府采购制度并监督管理。

(六)贯彻执行地方政府债务管理制度和政策,制定具体管理办法,加强地方政府债务限额管理,统一管理政府外债,防范政府债务风险。

牵头编制全区国有资产管理情况报告。根据区政府授权,集中统一履行区级国有金融资本出资人职责,代表区政府对相关企业履行出资人职责。制定区级国有金融资本管理制度。拟订全区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制度并组织实施。制定需要全区统一规定的开支标准和支出政策。

负责审核并汇总编制全区国有资本经营预决算草案。制定国有资本经营预算制度和办法,收取区本级企业国有资本收益。组织实施企业财务制度。负责财政预算内行政事业单位和社会团体的非贸易外汇和财政预算内的国际收支管理。

负责审核并汇总编制全区社会保险基金预决算草案,会同有关部门拟订社会保障资金基金财务管理制度。承担社会保险基金财政监管工作。

负责办理和监督区级财政的经济发展支出、区级政府性投资项目的财政拨款,负责投资评审管理工作,参与拟订区级基建投资有关政策,制定基建财务管理制度。

十一管理外国政府和国际金融机构贷款项目的有关业务,参与财经领域的交流与合作。

十二负责管理全区会计工作,监督和规范会计行为,组织实施国家统一的会计制度。

(十三)牵头推进、督促指导全区深化金融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全面加强金融监管、有效化解金融风险、提高金融服务实体经济质量和水平等工作。

(十四)指导地方金融企业加强党的建设。

(十五)推动组建、培育、壮大地方金融企业,优化金融资源配置。制定国有金融资本布局政策措施。推进全区企业直接融资工作。

(十六)协调、督促、落实全区金融风险防范和处置。协调上级金融管理部门、金融机构驻旌分支机构及区直有关部门,督促指导区属国有金融企业落实金融风险防范和处置责任。

(十七)推进全区地方金融风险预警与应急处置机制建设。加强对非法金融活动的监测预警、信息共享和发现的问题线索认定。参与推进全区金融生态环境建设。会同有关部门做好打击非法金融活动和风险处置工作。

(十八)拟订地方金融组织行业发展规划和政策措施并组织实施。配合上级金融管理部门做好全区地方金融组织的日常监管、风险防范和处置工作。会同有关部门对全区社会众筹机构、投资公司进行清理、整顿、规范。

(十九)加强与上级金融管理部门及金融机构驻旌分支机构的沟通联系。建立重大事项通报及会商机制。发现重大金融风险隐患,及时向上级金融管理部门报告。

二十负责职责范围内的安全生产和职业健康、生态环境保护、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和审批服务便民化等工作。

(二十一)承办12345热线平台工作机构转办的事项。

(二十二)完成区委、区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二十)职能转变。

1.完善宏观调控体系,创新调控方式,构建发展规划、财政、金融等政策协调和工作协同机制,强化经济监测预测预警能力,建立健全重大问题研究和政策储备工作机制,增强宏观调控前瞻性、针对性、协同性。

2.深化财税体制改革。加快建立现代财政制度,推进财政事权和支出责任划分改革,理顺市与区收入划分,建立权责清晰、财力协调、区域均衡的市区政府间财政关系。完善转移支付制度,优化转移支付分类,规范转移支付项目,增强地方统筹能力。逐步统一预算分配,全面实施绩效管理,建立全面规范透明、标准科学、约束有力的预算制度。全面推行政府性基金和行政事业性收费清单管理,完善监督制度。

3.防范化解地方政府债务风险。规范举债融资机制,构建“闭环”管理体系,严控法定限额内债务风险,着力防控隐性债务风险,牢牢守住不发生系统性风险的底线。

(二十四)与其他部门的职责分工。

1.税政管理职责分工。贯彻执行中央、省、市财税方面的法律法规和方针政策,参与国家重大税收政策研究并提出调整建议,在授权范围内负责提出地方税种增减、税目税率调整、减免税等建议。落实税收管理体制改革方案,参与研究财政管理体制。参与税收资料的调查、分析以及税源和收入结构的调查。办理各类政策性退税退库。

2.非税收入管理职责分工。区财政局负责制定和组织实施非税收入国库集中收缴制度,负责非税收入账户、收缴方式、退付退库等管理。区税务局等部门按照非税收入国库集中收缴等有关规定,负责做好非税收入申报征收、会统核算、缴费检查、欠费追缴和违法处罚等工作,有关非税收入项目收缴信息与区财政局及时共享。

3.区级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职责分工。区财政局负责制定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制度,并负责组织实施和监督检查;负责行政事业单位执法执勤用车、特种专业技术用车编制、配备、更新、运行保障、处置工作。区政府办公室负责区级行政事业单位办公用房和一般公务用车管理。区级行政事业单位按规定负责所属事业单位及派出机构的国有资产管理。

4.地方非公金融企业党的建设。区财政局配合区委组织部、区委社会工作部指导地方非公金融企业党建工作。

5.金融风险防范和处置。配合做好全国性银行、证券基金期货经营机构、中央金融企业及其控股的风险处置工作。非金融企业涉及金融风险的,由负有管理责任的部门和地方承担风险处置责任。

6.地方金融组织监管。区财政局配合上级金融管理部门对地方金融组织进行日常监管、风险防范和处置。

7.各类投资基金。区发展改革局负责推动政府出资产业投资基金行业信用体系建设。区财政局会同区发展改革局及区级行业主管部门负责财政性出资发起设立或参股设立的股权投资基金管理,并参与指导各类投资基金规范发展。

8.知识产权交易。区市场监管局负责拟订知识产权规范交易的政策。区财政局负责推动拓宽知识产权融资服务,加大对小微企业知识产权融资支持力度。配合上级金融管理部门加强对知识产权交易场所的监管。

三、领导简介

刘  德阳市旌阳区财政局党委书记、局长

谷仕强 德阳市旌阳区财政局党委委员、副局长

刘茂钊 德阳市旌阳区财政局党委委员、副局长

赵  德阳市旌阳区财政局党委委员、副局长(分管政务公开工作)

张  园 德阳市旌阳区财政局党委委员、副局长(挂职)

杨振华 德阳市旌阳区财政局党委委员

四、机构设置

(一)办公室。负责文电、会务、档案、机要、财务等机关日常运转工作。承担保密、安全、绩效管理管理、信息、政务公开、新闻宣传、政府采购、国有资产管理、信访等工作。组织办理人大代表建议、政协委员提案。承担有关综合性文稿起草和史志编纂工作。指导、协调、督促有关股室、所属单位办理12345热线平台工作机构转办的事项。负责机关和所属单位的机构编制、干部人事等工作。指导本系统人才队伍建设和教育培训工作。负责机关和所属事业单位离退休人员管理服务工作。配合机关党委开展工作。

(二)预算股。分析预测宏观经济形势,组织编制中长期财政规划,提出财政政策、财政体制、预算管理制度的建议。提出财政政策、财政体制、预算管理制度的建议,组织编制中期财政规划,并负责财政政策研究相关工作。编制年度区级预决算草案和预算调整方案,组织区级一般公共预算、政府性基金预算、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的编制、审核等工作。组织区级部门支出标准体系建设及项目库管理工作。承担对镇(街道)转移支付工作,汇总年度全区财政预算。

(三)政府债务管理股。承担全区地方债务监管和风险防范化解工作的统筹协调和督促指导。拟订全区政府债务管理制度。承担政府法定债务规模控制、限额管理、预算管理、债券管理、风险防控、统计分析、考核评价、信息公开和加强政府隐性债务监管等工作。承担地方债券转贷、兑付等管理工作。承担政府外债和外国政府贷(赠)款有关管理工作。

(四)国库股。组织预算执行、监控及分析预测。组织实施财政总预算会计制度。组织拟订全区国库管理制度和国库集中收付制度。组织实施政府非税收入国库集中收缴。管理财政和预算单位账户、财政决算及总会计核算。拟订政府财务报告编制制度并组织实施。承担国库现金管理工作。

(五)综合股。组织制定和执行政府非税收入管理制度和政策,承担政府性基金、行政事业性收费等相关工作。组织拟订政府购买服务制度。提出收入分配政策建议和改革方案。提出住房、物价、国有土地使用等有关改革的政策性建议;管理住房改革和保障资金。贯彻落实土地、矿产等国有资源出让收支政策。承担拆迁安置、政策性补偿、非税收入等相关领域的政策建议。承担彩票公益金地方分成资金有关分配工作。承担清理规范公务员津贴补贴有关工作。管理财政票据。

(六)农业农村股。承担农业农村、水利、林业草原、供销等方面的部门预算和相关领域预算支出有关工作,提出相关财政政策建议。牵头财政支持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推进实施乡村振兴战略相关工作,统筹安排财政衔接资金。提出有关农村综合改革政策措施建议。

(七)社会保障股。承担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民政、卫生健康、退役军人事务、医疗保障方面的部门预算和相关领域预算支出有关工作,提出相关财政政策建议。会同有关方面拟订有关资金(基金)财务管理制度。

(八)经济建设股。按照管理权限管理全区税政事项。参与国家重大税收政策研究并提出调整建议。开展税源调查分析。拟订支持企业改革和发展的财政政策,提出相关财政政策建议。负责商务流通领域相关政策的执行。承担自然资源、生态环境、应急管理、交通、建设、经科、粮食和物资储备等方面的部门预算和相关领域预算支出有关工作。提出促进资源节约、地灾治理、土地整治、生态保护修复、污染防治、核与辐射安全、测绘、国家公园建设等方面的财政政策建议。参与拟订自然资源和生态环境领域发展规划、政策等。承担有关政策性补贴和专项储备财政管理工作。

(九)法规会计股。承担有关规范性文件的合法性审核工作。承担重大行政处罚听证、行政复议、行政应诉工作。承担本系统权责清单制度建设、动态调整等工作。指导本系统综合行政执法工作,制定财政执法责任制度并组织监督检查。组织财政普法工作。管理全区会计工作,贯彻实施国家统一的会计法律法规和会计制度。指导会计人才队伍建设有关工作。按规定承担会计专业技术资格管理工作。组织和管理全区会计人员业务培训。指导和监督代理记账机构工作。牵头协调推进本系统“放管服”改革,承担审批服务便民化有关工作。

(十)国资股。拟订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制度并组织实施。组织实施企业财务制度及企业财务会计报告编制办法。落实国有资产管理情况报告工作。负责全区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的监督和管理。加强区级及以下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指导。牵头负责行政事业单位执法执勤用车、特种专业技术用车编制、配备、更新工作。

(十一)教科文股。贯彻执行国家有关教科文方面的方针、政策,承担宣传、文化和旅游、科协、教育体育等方面的部门预算和相关领域预算支出有关工作,提出相关财政政策建议。拟订教育系统事业单位通用的财务管理制度。管理区属学校财政教育资金。

(十二)财政监督检查股。承担财税法规和政策执行情况、预算管理有关监督工作。承担监督检查会计信息质量有关工作。拟订区级政府采购管理制度。负责组织审核区级政府采购预算。核准区级政府采购方式。监督管理区级政府采购活动。负责政府采购信息化平台运行和维护。负责政府采购供应商投诉处理。牵头对接审计部门开展各项审计及审计整改工作。

(十三)行政政法股。承担行政、政法等方面的部门预算和相关领域预算支出有关工作,提出相关财政政策建议。拟订行政性经费财务管理制度,提出开支标准和定额。参与制定政法经费的开支标准和定额。负责管理相关专项资金工作。承担统一着装管理工作。参与区级部门因公出国(境)经费预算管理工作。承办涉及港澳合作与交流事务财政有关事项。负责财政预算内行政事业单位和社会团体的非贸易外汇和财政预算内的国际收支管理。

(十四)绩效管理股。负责实施全面预算绩效管理。牵头建立预算绩效管理制度,建立预算绩效管理标准体系。组织开展事前绩效评估、事中绩效监控、事后绩效评价工作,督促开展绩效目标管理和评价结果应用工作。

(十五)金融股。加强与上级金融管理部门及金融机构驻旌分支机构的沟通联系。推动组建、培育、壮大全区地方法人金融机构。搭建融资对接平台,优化金融资源配置。协调推动全区资本市场和直接融资工作。组织开展全区金融运行情况分析。拟订全区金融业发展规划和地方金融政策措施。开展金融政策与财政、产业等政策的协调。承担地方金融对外交流、人才建设等工作。承担财政政策与金融监管、金融体制改革协调配合相关工作。负责制定财政金融互动、小额担保贷款、地方国有金融资本管理政策。协调、督促、落实全区金融风险防范和处置。加强对非法金融活动的监测预警、信息共享和发现的问题线索认定。会同有关部门做好打击非法金融活动和金融风险处置工作。会同有关部门对全区社会众筹机构、投资公司进行清理、整顿、规范。拟订地方金融组织行业发展规划和政策措施并组织实施。配合做好全区地方金融组织的日常监管、风险防范和处置。配合推动地方金融组织统计体系建设、非公金融企业党的建设,参与全区金融生态环境建设等工作。

机关党委。负责机关及直属单位党的建设和纪检工作,领导机关群团组织工作。机关党委设立机关纪委,承担机关及直属单位纪检、党风廉政建设有关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