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基本信息
旌阳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办公地址:四川省德阳市旌阳区龙泉山北路319号
邮 编:618000
办公时间:上午8:30-12:00;下午2:30-6:00(周一至周五,法定节假日除外)
联系方式:0838-2567539
二、主要职责
(一)贯彻执行国家、省、市住房和城乡建设的法律、法规、规章和政策;制定全区住房保障、工程建设、城市建设、村镇建设、建筑业、房地产业、勘察设计咨询业、市政公用事业、城市节约用水的行政规范性文件;拟订相关发展战略、中长期规划并指导实施;负责依法行政、行政效能等工作。
(二)负责推进住房制度改革,保障城镇低收入家庭住房。拟订全区住房及住房保障相关政策并指导实施,完善保障性住房制度;会同有关部门做好国家、省、市、区保障性住房资金安排并监督实施;编制全区住房和保障性住房发展规划和年度计划并监督实施。
(三)主管全区房地产业和房地产市场;制定全区房地产市场监督管理政策并监督执行;拟订房地产业的行业发展规划和产业政策;指导和监督管理房地产开发、房屋交易、房屋租赁、房屋面积、危房鉴定、既有建筑安全、白蚁防治、房地产估价与经纪管理、物业管理,组织实施全区国有土地上的房屋征收与补偿;负责住宅专项维修资金的监督管理;参与指导城镇土地使用权有偿转让和开发利用工作;负责住房建设统计。
(四)主管全区建筑业和建筑市场,规范市场各方主体行为;指导和监督管理全区建筑活动,制定工程建设、工程施工、工程监理、工程质量、工程造价、工程招投标、工程质量检测、工程安全生产、职业健康等规章制度并监督执行;组织或参与工程质量、安全事故的调查处理;负责建筑业企业及从业人员的资质、资格管理。
(五)监督管理建设工程勘察、设计、市政工程测量活动。对有特殊要求和涉及公共利益、公众安全、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的建设项目的建设工程勘察、设计质量进行监督检查;负责建设工程消防设计审查和消防验收;监督建筑工程施工图审查,负责建设工程抗震设防专项设计审查;负责施工图审查机构的监督管理;拟订工程勘察设计咨询业的发展战略、中长期规划、产业和技术政策、规章制度并指导实施。
(六)贯彻国家、省、市建筑节能、城镇减排政策;规划和拟订全区建筑节能政策并监督实施;组织实施重点科技项目的研究开发及成果转化,推进墙体材料革新;负责散装水泥推广使用。
(七)组织实施和贯彻执行工程建设国家标准、全国统一定额、行业标准定额、地方标准定额、建设项目可行性研究评价方法、经济参数、建设标准和工程造价;监督各类工程建设标准定额的实施和工程造价计价;负责工程合同管理;负责发布工程造价信息。
(八)拟订城镇建设的政策并指导实施;负责市政基础设施和公用服务设施建设计划统筹、建设推进工作;负责组织开展对城镇供水、城镇污水处理企业运行考核评估工作;负责城镇建设档案管理。
(九)负责全区城镇房屋建筑、城镇燃气、城镇供水、城镇污水处理、城镇垃圾处理等市政公用设施建设及日常运行、城镇污水处理设施配套管网建设的监督管理;负责城镇燃气经营企业的监督管理。
(十)负责拟订建设领域生态环境保护中长期规划,落实建设领域国家生态环境保护法律法规;指导和监督管理在建房屋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扬尘治理和噪声污染防治;指导和监督建成城镇污水处理设施达标运行;加强城镇污水处理设施建设和城镇建成区黑臭水体治理。
(十一)负责拟订全区村庄和小城镇建设政策并指导实施;指导农村住房建设管理和危房改造;指导小城镇人居生态环境的改革工作;负责特色村镇申报工作,参与历史文化名镇、名村的初核报批工作;指导和组织各类村镇建设试点工作,指导受灾村镇及国家、省大型重点建设项目地区村镇迁建、重建的建设管理。
(十二)制定建设行业人才培养和教育发展规划并组织实施;指导建设行业科技人才队伍建设、专业技术职务评审和执业资格管理;负责住房和城乡建设系统的信访工作;指导行业协会工作。
(十三)贯彻执行国家和省、市人民防空工作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规章,制订全区人民防空工作的相关政策和措施;编制全区人民防空建设规划和计划;负责人民防空组织指挥工作,拟订防空袭方案及各种保障方案,检查督促战时医疗救护、物资储备、水电供应和其他保障方案的落实;组织发放防空袭、灾情警报,实施灯火管理;组织防空掩蔽疏散;配合要地防空和城市防卫作战,组织消除突袭后果;参与制订民防抢险救援应急方案;组织群众防空队伍建设和训练;组织人民防空演习;组织负责人民防空宣传教育;制订人民防空通信警报网建设规划并组织实施;负责人民防空工作中涉及的防空防灾一体化建设;负责公共人民防空工程的建设、管理、维护及人防工程的开发利用;监督检查和指导城市建设开发利用地下空间贯彻人民防空要求的执行情况;组织修建人民防空指挥工程、公用的人员掩蔽工程和疏散干道工程;管理人民防空经费、物资和资产。
(十四)配合市城管执法局开展城市管理和执法工作。协助市城管执法局监督管理城市市政设施、城市公共空间及城市户外广告和招牌设置等。指导乡镇市政设施、园林绿化、城市照明、公共厕所管理维护等方面工作。指导城镇垃圾分类、收集、转运、处置工作,指导小城镇和村庄垃圾治理工作,负责制定城镇维护费和专项经费的年度计划。
(十五)负责范围内的安全生产和职业健康、生态环境保护、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审批服务便民化等工作。
(十六)部门权责清单履行相关职责。
(十七)完成区委、区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三、领导简介
王 宇 德阳市旌阳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党组书记、局长
何海琴 德阳市旌阳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党组成员、副局长
魏登友 德阳市旌阳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党组成员、副局长
邓 礼 德阳市旌阳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党组成员、副局长
刘 欣 德阳市旌阳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党组成员、机关党委书记(分管政务公开工作)
田文姜 德阳市建设工程质量安全监督旌阳站站长
简红梅 德阳市旌阳区村镇建设管理所所长
帖 君 德阳市旌阳区保障性住房管理所所长
四、机构设置
(一)办公室(财务股、信访室)。负责局机关政务工作的协调、文电处理、会务、机要、安全、保密、信息、宣传、政务公开、综合性文稿起草、文书档案管理;负责目标管理及考核考评工作;组织办理人大代表建议、政协委员提案;负责局各项行政决定的监督检查;负责双拥工作和统战工作;负责局机关和所属事业单位的机构编制、人事劳资、干部管理工作;负责局机关和所属事业单位离退休人员的管理;指导建设人才交流和毕业生就业工作。
贯彻国家会计、财务有关法律、法规;指导全局财务管理制度、规章、规定的贯彻落实;负责编制全局资金使用计划及其它相关计划;负责局机关财务核算和政策性配套资金、各项专项资金的使用管理;指导局属各单位的财务活动,负责对局系统财务收支活动的真实性、合法性、完整性进行内审监督;承担局属单位的审计工作;配合各类审计工作;负责局机关的国有资产管理、政府采购商品的管理和局属单位国有资产的编审和报批;负责住房和城乡建设系统财务统计、劳动工资统计工作;综合协调住房和城乡建设系统相关行政事业性收费工作;负责整理保管会计档案及会计资料。
负责本系统本部门依法行政工作,负责行政执法监督检查、行政复议、行政应诉和行政调解工作,组织行政处罚案件办理工作;负责处理、协调来信来访工作。
(二)住房保障和房地产业管理股。负责贯彻《房地产法》和有关法律法规;指导规范房地产市场、房地产开发、物业管理。编制住房保障和房地产业发展规划;拟订全区住房保障和房地产业的政策、规章制度并组织实施;指导全区保障性住房建设;承办全区保障性住房资金安排的有关事项;组织编制全区保障性住房建设规划和年度计划并监督实施,负责全区住房保障性安居工程领导小组办公室的具体工作;贯彻房地产市场监督管理和稳定住房价格的政策、措施并监督执行;负责房地产开发企业、物业服务企业、房地产中介等房地产行业机构的监督管理;组织拟订城镇住宅建设、房地产开发、房地产交易、房地产中介、物业管理、房屋安全鉴定、白蚁防治等工作的规章制度并监督实施;指导、检查和监督房地产企业、注册执业人员的市场行为;负责旌阳区房地产开发项目监管;负责商品房预售管理,住房维修资金管理。
(三)勘察设计管理股。承担勘察设计技术质量管理职责,负责特殊建设工程消防设计审查;监督建筑工程施工图审查,负责建设工程抗震设防专项设计审查;指导城乡地下空间合理利用和开发;贯彻执行各类房屋建筑及其附属设施和市政设施建设工程的规范、标准;编制行业科技发展和建筑节能规划及相关技术政策并组织实施;贯彻实施绿色建筑和装配式建筑的有关规定。承担推进墙体材料革新的职责,负责墙体革新和建筑节能领导小组办公室的具体工作。
(四)建筑业管理股(安全生产管理办公室)。负责全区建筑行业管理,拟定建筑业的发展规划和产业管理办法;规范建筑市场,贯彻执行建筑施工、工程检测等市场准入与清出管理的规章制度;负责对工程质量和施工安全、工程竣工验收备案工作进行监督检查,参与工程重大质量、安全事故的调查处理;负责指导建筑行业诚信体系建设;负责建设工程新技术的推广和应用工作;负责全区建筑行业统计,专业技能培训及办理对外劳务合作事务;负责组织实施散装水泥的推广工作;负责房屋建筑工程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的招标投标活动的监督执法;承担区人防办日常工作。
贯彻执行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和标准规范;负责制定建筑行业安全管理中长期规划、目标,制定安全监督管理制度;负责组织建筑行业安全生产预案的编制;负责组织建筑安全宣传活动,对从业人员进行安全生产教育、考核工作;指导区属建筑行业安全生产工作;负责全区建筑系统日常安全生产监管工作。
(五)城乡建设管理股。负责指导城镇道路、供水、排水、燃气、污水处理等基础设施和市政公用设施的建设、管理和执法工作;负责编制城乡市政基础设施建设年度计划;负责城市供水基础设施的产权、经营权或收费权(含特许经营权)转让审核、城市供水企业运行合格考核;指导城乡供气基础设施的产权、经营权或收费权(含特许经营权)转让审核;负责城乡基础设施建设统计工作;负责农村房屋建设管理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