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区税务局
索  引  号: sjyq-2024-065527
文  号:
发布日期: 2024-05-31
公开形式:主动公开
信息来源:区税务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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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基本信息

国家税务总局德阳市旌阳区税务局

办公地址:四川省德阳市旌阳区千山街二段68号

邮  编:618000

办公时间:上午08:30-12:00;下午2:30-6:00(周一至周五,法定节假日除外)

联系方式:0838-2512703

二、主要职责

(一)负责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加强党的全面领导,履行全面从严治党责任,负责党的建设和思想政治建设工作。

(二)负责贯彻执行税收、社会保险费和有关非税收入法律、法规、规章和规范性文件,研究制定具体实施办法组织落实国家规定的税收优惠政策。

(三)负责研究拟定本单位税收、社会保险费和有关非税收入中长期规划,参与拟定税收、社会保险费和有关非税收入预算目标并依法组织实施。负责本单位税收、社会保险费和有关非税收入的会统核算工作。组织开展收入分析预测。

(四)负责开展税收经济分析和税收政策效应分析,为国家税务总局德阳市税务局和区委、区政府提供决策参考。

(五)负责所辖区域内各项税收、社会保险费和有关非税收入征收管理。组织实施税(费)源监控和风险管理,加强大企业和自然人税收管理。

(六)负责组织实施本单位税收、社会保险费和有关非税收入服务体系建设。组织开展纳税服务、税收宣传工作,保护纳税人、缴费人合法权益。承担涉及税收、社会保险费和有关非税收入的行政处罚听证、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事项。

(七)负责所辖区域内国际税收和进出口税收管理工作,组织反避税调查和出口退税事项办理。

(八)负责增值税专用发票、普通发票和其他各类发票管理。负责税收、社会保险费和有关非税收入票证管理。

(九)负责组织实施本系统各项税收、社会保险费和有关非税收入征管信息化建设和数据治理工作。

(十)负责本单位内部控制机制建设工作,承担贯彻执行党中央、国务院重大决策及上级工作部署情况的相关工作,实施税收执法督察工作。

(十一)负责本单位基层建设和干部队伍建设工作,加强领导班子和后备干部队伍建设,承担税务人才培养和干部教育培训工作。负责绩效管理和干部考核工作。

(十二)负责本单位机构、编制、经费和资产管理工作。

(十三)完成国家税务总局德阳市税务局和区委、区政府交办的其他工作。

三、领导简介

陈  德阳市旌阳区税务局党委书记、局长

刘明辉 德阳市旌阳区税务局党委委员、副局长

何云霞 德阳市旌阳区税务局党委委员、纪检组组长

刘云飞 德阳市旌阳区税务局党委委员、副局长

德阳市旌阳区税务局党委委员、副局长

德阳市旌阳区税务局党委委员、副局长分管政务公开工作

四、机构设置

(一)内设机构

1.办公室(党委办公室)负责机关日常运转,承担文秘、信息、政务公开、会务、信访、机要保密、档案、督查督办等工作。组织实施绩效管理和数字人事管理工作;承担年度绩效考评工作。负责机关后勤事务管理、保障和服务工作。

2.法制股负责依法行政工作;起草相关税种、社会保险费和非税收入综合性政策文件;承担规范性文件合法性审查工作;承担税务行政复议、行政应讼工作。

3.税政一股负责组织实施增值税、消费税、企业所得税、个人所得税、车辆购置税和国际税收、进出口税收等征收管理工作;对相关税种具体业务问题进行解释和处理;负责增值税发票管理。

4.税政二股负责组织实施房产税、城镇土地使用税、土地增值税、契税、城市维护建设税、印花税、资源税、环境保护税、车船税、耕地占用税和烟叶税等征收管理工作;对相关税种具体业务问题进行解释和处理。

5.社会保险费和非税收入股负责组织实施基本养老保险费、基本医疗保险费、失业保险费、工伤保险费、生育保险费、文化事业建设费、教育费附加和地方教育附加等社会保险费和有关非税收入征收管理工作。

6.收入核算股负责组织实施税收、社会保险费和有关非税收入的中长期规划;拟订出口退(免)税年度安排,组织实施免抵调库年度安排;组织实施税收收入的预测分析、重点税源监控管理、税收经济分析、动态监控、税收政策效应分析等工作。

7.纳税服务股负责组织实施纳税服务工作;承担税法宣传、纳税辅导、咨询服务、办税服务和权益保护等工作。

8.征收管理股负责组织实施税收征管法律法规、规章及规范性文件;承担税务登记、纳税申报、普通发票管理等征管工作;组织实施信息化建设工作。

9.税收风险管理股负责组织实施信息数据和风险管理工作;承担各类税收数据、社会保险费和有关非税收入数据的集中管理与分析应用。

10.财务管理股负责组织实施预决算、基建、会计核算、财务内控和政府采购、固定资产等工作。

11.组织人事股负责组织实施干部人事制度及人才队伍建设;承担人事、机构编制、干部考核、劳动工资、教育培训、老干部等工作。

12.机关党委(党建工作股)负责机关和派出机构党群、巡察工作。宣传和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

13.党委纪检组根据有关规定,承担党的纪律教育和检查督查工作。

派出机构

1.第一税务分局(办税服务厅)。

2.第二税务分局。

3.旌阳税务分局。

4.孝感税务分局。

5.东湖税务分局。

6.天元税务分局。

7.黄许税务分局。

主要职责:负责组织实施征管职责范围内纳税人和缴费人的税收、社会保险费和有关非税收入的征收管理;向纳税人和缴费人提供相关宣传、咨询、办税等服务;承担相关风险应对、涉税举报、调查核实等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