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镇(街道)、区级各部门、局各有关股室(中心、所):
因我部门部分行政权力事项发生变化,根据《关于做好行政权力清单和行政权力责任清单动态调整工作的通知》(德市旌委编办〔2021〕29号)相关要求,经区司法局和区委编办审核,我部门行政权力清单事项新增8项(行政处罚1项,其他行政权力5项,行政确认1项,行政检查1项);变更9项(行政确认1项,行政给付8项,其中由2项整合为1项的行政给付共3项)。调整后,退役军人事务局行政处罚5项、行政确认2项、行政给付15项、行政检查1项,行政奖励2项、其他行政权力8项,共计33项行政权力。现将我部门2023年版行政权力清单和责任清单公开如下。
附件:1.德阳市旌阳区退役军人事务局行政权力清单(2023年版)
2.德阳市旌阳区退役军人事务局行政权力责任清单(2023年版)
德阳市旌阳区退役军人事务局
2024年2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