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村(社区)、机关各办(中心):
因我单位部分行政权力事项发生变化,根据《四川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四川省权责清单管理办法〉的通知》(川办发〔2020〕82号)相关规定,经区司法局和区委编办审核,我单位行政权力清单事项涉及调整6项,取消5项,变更1项。调整后我单位有行政许可4项、行政处罚22项、行政征收1项、行政强制4项、行政确认5项、行政裁决2项、行政给付1项、行政检查25项、行政奖励20项、其他行政权力53项,共计137项行政权力。现将我单位2024年版行政权力权责清单公开如下。
附件:1.德阳市旌阳区和新镇行政权力清单(2024年版)
2.德阳市旌阳区和新镇行政权力责任清单(2024年版)
德阳市旌阳区和新镇人民政府
2024年3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