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镇(街道)、区级各部门,局各有关股(室)、中心:
因我局部分行政权力事项发生变化,根据《四川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四川省权责清单管理办法〉的通知》(川办发〔2020〕82号)相关规定,经区司法局和区委编办审核,我局行政权力清单事项涉及调整3项,其中新增0项,取消3项,变更0项。调整后,我单位应有行政权力54项,其中行政许可1项、行政处罚45项、行政征收0项、行政强制0项、行政确认0项、行政裁决0项、行政给付0项、行政检查4项、行政奖励0项,其他行政权力4项。现将我单位2024年版行政权力权责清单和行政权力责任清单公开如下。
附件:1.德阳市旌阳区商务局行政权力清单(2024年版)
2.德阳市旌阳区商务局行政权力责任清单(2024年版)
德阳市旌阳区商务局
2025年1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