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旌阳区民政局2023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索  引  号: sjyq-2024-001808
文  号:
发布日期: 2024-01-03
公开形式:主动公开
信息来源:民政局报送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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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总体情况

2023年,我局认真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2023年旌阳区政务公开工作要点》和《2023年度旌阳区政务公开工作考核办法》等各项文件要求,坚持“公开为原则,不公开为例外”,较好的完成了全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

(一)主动公开方面。2023年,我局坚持在部门公告、养老服务、社会救助、部门预决算、低保发放等板块准确、及时发布信息共计180137条,进一步保障了群众知情权和监督权。在区政府精心指导和安排部署下,新增社会救助、养老服务两大领域板块,为方便群众办事进一步拓宽了渠道,全面推进新时代民政工作高质量发展拓宽了网络平台。

(二)依申请公开方面。今年以来,我局收到依申请公开0件,公开0件未收到因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办理不当导致的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

(三)政府信息管理方面。为确保公开信息准确无误,我局严格遵守“涉密不上网、上网不涉密的原则”,严格落实“三审三校”相关制度,对于需上网公示公开信息提前审查审批,确保公示公开内容不涉及公民隐私、不透露国家秘密。做好与区政府办公室对接,每月及时公布“残疾人两项补贴”、临时救助金等民政救助资金发放情况,进一步发挥群众监督作用。

(四)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方面。2023年,我局及时对政府信息公开指南进行更新,继续加强对旌阳区政府信息公开专栏数据同源审查,确保公开内容与其他网站发布的信息一致,进一步提升民政服务质效。

(五)监督保障方面。我局历来高度重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摆在重要议事日程,落实专人负责日常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同时将信息公开工作纳入目标绩效考核重要内容,严格按照区政府办公室要求,对民政所属板块,及时进行发布,全年未出现“空白月”。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0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31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

企业

科研

机构

社会

公益

组织

法律

服务

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一)予以公开

0

0

0

0

0

0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

不予

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

无法

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

不予

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

其他

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0

0

0

0

0

0

0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2023年,我局虽然在政府信息公开方面取得了一些成效,但仍存在有些问题,如:在落实“三审三校”过程中,部分文稿存在错字、漏字、敏感信息等问题。

下一步措施:我局将进一步加强对工作人员培训力度,强化责任心培养,提高细节上的执行力,做到信息脱敏,确保公示公开工作更加准确、安全。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本年度未收取信息处理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