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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前位置: 首页政府信息公开年报2023区级部门正文
旌阳区司法局2023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索  引  号: sjyq-2024-003438
文  号:
发布日期: 2024-01-09
公开形式:主动公开
信息来源:司法局报送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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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总体情况

2023年,在区委、区政府的坚强领导下,司法局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认真贯彻落实国家和省、市、区关于政府信息公开有关要求,扎实做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及时主动公开司法行政各项工作。确保信息的及时性、有效性、规范性。

(一)主动公开方面。2023年1月1日至12月31日,通过政府门户网站主动公开48条信息,圆满完成全年任务。区司法局深入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严格按照《2023年旌阳区政务公开工作要点》(德市旌府办发〔2023〕33号)和《2023年度旌阳区政务公开工作考核办法》(德市旌府办发〔2023〕34号)要求对我局部门动态执法公示、部门预决算、政务公开年报、等政府信息按规定予以公开,并不断加大公开力度,扩大群众知悉面,做到及时准确公开。

(二)依申请公开方面。全年共收到依申请公开0件,公开0件,不予公开0件,因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引起行政复议0件,行政诉讼0件。

(三)政府信息管理方面。规范信息发布审查机制严格执行先审查、后公开、一事一审等保密审查规定,严格按照信息发布保密审查机制的程序要求签署发布

(四)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方面。2023年,区司法局进一步加强对同源数据的检查审核,确保同源信息准确无误,支持信息跨栏目推送,加强栏目间的信息关联;加强对各个专栏的日常维护管理,及时更新相关信息

(五)监督保障方面。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开展工作,不断完善本单位政府信息公开的内容审核、保密审查、等监督保障机制,强化信息公开工作人员业务培训,组织干部职工学习《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确保区司法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高效有序、安全稳定。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0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0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

企业

科研

机构

社会

公益

组织

法律

服务

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一)予以公开

0

0

0

0

0

0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

不予

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

无法

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

不予

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

其他

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0

0

0

0

0

0

0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一)存在的问题

1.公开信息质量还需进一步提高;

2.信息跨栏目推送有待加强。

(二)改进措施

1.不断提升信息公开质量,丰富各栏目信息内容,坚持依法公开、真实有效、利于监督的原则,将群众关注度高的事项作为信息公开的重点内容,充分体现政府信息公开的实用性和便捷性;

2.持续优化信息公开内容,不断完善公开政府信息目录,加强信息公开跨栏目推送,进一步增强政府信息主动公开意识。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本年度未收取信息处理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