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旌阳(直属)管理部成功发放 全市首笔公积金“装修贷款”业务
信息来源:行政审批局报送员 发布时间:2026-06-04 浏览次数:0 【字体:

 

为持续优化住房公积金惠民服务,切实解决广大缴存职工购房后房屋装修资金短缺、周转困难的现实难题,进一步完善住房保障服务体系,我市出台住房公积金装修贷款专项政策。《德阳市个人住房公积金装修贷款管理办法》于2026年4月27日经市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审议通过,自2026年5月1日起正式施行,政策有效期2年。

2026年6月2日,旌阳(直属)管理部成功发放全市首笔个人住房装修贷款30万元,标志着我市公积金装修贷款新业务正式落地运行。截至发文当日,旌阳(直属)管理部另有11笔、合计233.2万元的装修贷款业务正在有序推进,待完成抵押流程后将陆续放款。

此次公积金装修贷款新政的落地,是我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聚焦民生需求、补齐安居服务短板的重要举措。多数职工购置房产后,需承担房款、税费及装修等多重支出,经济压力较大。相较于商业银行装修贷款,公积金装修贷款拥有无收费、利率低、审批正规、资金安全等多重优势,能够有效分摊缴存职工家庭装修开支,缓解短期资金周转压力,切实减轻群众安居负担,全方位提升缴存职工的居住幸福感与民生获得感。

装修贷款有着清晰规范的办理标准,惠民力度十足。贷款最高可贷额度为50万元,最长贷款年限可达10年,贷款利率统一按照中国人民银行公布的同期住房公积金首套房贷款利率执行。申请贷款的职工需满足多项核心条件,包括连续足额缴存住房公积金满6个月,个人征信记录良好;贷款资金仅可用于我市行政区域内自住住房装修;需以本人名下房产或本市第三方住房作为抵押担保等。

目前,该惠民政策已全面开放申办。全市有装修资金需求的单位缴存职工,可在工作日9:00-12:00、13:00-17:00,前往旌阳(直属)管理部咨询详情、办理业务,积极享受公积金惠民政策红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