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征求意见概况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四川省〈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实施办法》《四川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做好征地工作的通知》(川办发〔2024〕18号、《省人社厅省财政厅省自然资源厅关于印发<四川省被征地农民养老保障实施办法>的通知》(川人社发〔2018〕46号)、《市人社局市财政局市自然资源局关于贯彻落实川人社发〔2018〕46号文件几个具体问题的通知》(德人社办〔2019〕367号)等法律法规和相关规定,结合旌阳区实际,制定了《德阳市旌阳区征收集体土地补偿费用结算方案(试行)(征求意见稿)》,并于2025年10月9日—2025年11月9日在网络公开征求意见,现公开征求意见时间已截止。
二、意见征集结果
在公开征求社会公众意见期间内,未收到公众意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