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信息公开

除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外,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以下简称申请人)可以向旌阳区人民政府及其所辖乡镇、部门申请获取相关政府信息。为有利于人民群众方便快捷获取政府信息,申请人依法申请公开涉及政府有关专项业务的政府信息,可以直接向所涉及的乡镇、部门部门申请。

(一)申请方式

申请人可在各单位受理点获取《旌阳区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表》(以下简称《申请表》),也可在本指南附件中直接下载(复制有效) ,向涉及公开政府信息的乡镇、部门提出申请。

目前,德阳市旌阳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受理申请人的当面申请、信函申请,暂不受理通过电话、传真、电报、短消息、电子邮件等方式提出的申请,但申请人可以通过电话咨询相应的服务业务。采用信函方式申请公开政府信息的,请在信封正面显著位置标注“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字样。

(二)《申请表》填写要求

1.申请表要逐项填写,字迹清楚、工整,不得涂改;

2.准确、如实填写申请人姓名或机构名称、联系方式等;

3.尽量详细、明确的描述申请获取信息,若有可能,请提供该信息的标题、发布时间、文号或者其他有助于受理机构确定信息内容的提示;

4.每份申请表限填一项申请内容。

(三)受理流程



(四)受理点地址及联系方式

序号 单位名称 职能职责 受理点地址 办公时间 联系电话
1 德阳市旌阳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受理向区政府、区政府办提出的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受理申请人认为乡镇、部门 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中有不依法履行政府信息公开义务的举报投诉。 1、当面提交地址:四川省德阳市黄河东路99号C818室。
2、书面申请邮寄 地址:四川省德阳市黄河东路99号C818室 (收件人:德阳市旌阳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联系电话:0838-2202750)
8:30-12:00
14:30-18:00
2202750
2556055

注:1.办公时间不含节假日、公休日,季节性办公时间调整见公告。

2.向行政机关提交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请按照该行政机关在政府信息公开指南中专门说明并向社会公告的申请接收渠道提出。

3.拨打德阳地区电话请加区号:0838

(五)收费标准

本行政机关依申请提供政府信息,不收取费用。但是,申请人申请公开政府信息的数量、频次明显超过合理范围的,本行政机关将按照《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管理办法>的通知》(国办函[2020]109号)及四川省财政厅四川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有关事项的通知》(川财税[2021]2号)有关规定收取信息处理费。

三、监督救济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第五十一条规定,申请人认为行政机关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中侵犯其合法权益的,可以向上一级行政机关或者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主管部门投诉、举报,也可以依法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

(一)投诉举报

德阳市旌阳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通讯地址:德阳市旌阳区黄河东路99号

邮  编:618000

(二)行政复议

德阳市司法局(受理旌阳区政府为被申请人行政复议案件)

通讯地址:德阳市庐山南路239

邮  编:618000

德阳市旌阳区司法局(受理旌阳区各镇、街及部门为被申请人行政复议案件)

通讯地址:四川省德阳市旌阳区泾河132

邮  编:618000

(三)行政诉讼

德阳市中级人民法院

通讯地址:德阳市长江东路279号

邮  编:618000



附件:旌阳区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表